“禮讓行人”給車主和行人各帶來了什麼?

靜靜期待默默守望


看到這個提問,我非常的想吐槽一下。

禮讓行人初衷是好的,也是交通法的一個補充,但是咱國家交通法交警叔叔總執行不到位,那就出現了禮讓行人這種尷尬的事情了。

首先,正常的交通秩序是互相禮讓,行人和機動車各走其道。。。可是現在的情況是對行人闖紅燈,亂過馬路,不走斑馬線處於一種放任的狀態,沒有處罰,光憑道德的約束,這是不對的;禮讓斑馬線也有段時間了,我發現了幾個問題,大家來探討一下,也希望提出禮讓斑馬線的豬頭看看。。。

1.行人闖紅燈走斑馬線,機動車是讓還是不讓,不讓的情況下,行人拿著雞毛當令箭,認為機動車必須禮讓行人,發生交通事故怎麼處理,機動車是否要承擔責任?

2.在沒有斑馬線沒有紅燈的地方行人隨意穿行馬路,認為機動車必須禮讓,機動車在正常行駛的情況下,和行人發生剮蹭和碰撞,怎麼處理,機動車是否承擔責任?

3.在沒有紅綠燈沒有斑馬線的地方,主幹道限速60公里的情況下,行人不觀察路面情況,直接過馬路,車輛禮讓行人,急剎,導致連環追尾事故,行人是否應該承擔責任?

4.在人流量大的斑馬線,沒有紅綠燈的情況下,以前行人是聚集到一定人數的時候過馬路,車輛讓行,那現在行人沒有禮讓機動車的意識,如生產線的流水一樣過馬路,機動車該怎麼做?

等等,歡迎補充。。

最後總結,任何單方面的強制約束,只會讓另一方更加囂張跋扈,變本加厲,這個道理地球人都懂,知道不改變,那我只能認為,可能和稀泥部門缺錢了,找點由頭創收罷了。😂😂😂😂


從今天開始不做好人


真正需要給我讓路的路段,根本沒人給我讓路,普通的一條六七米寬的省道,不管大車小車都飛速在我面前駛過,我五分鐘都走不過去,因為路口沒紅綠燈也沒攝像頭。去年我在這個路口圍觀了兩位車禍遇難者,一位頭被大車車輪壓爆了,紅彤彤的鋪滿了好大一塊路面,另一位被壓在車輪下,看起來像被腰斬一樣,似乎成了兩截,我是有陰影了,不敢像其他人一樣勇敢的無視車流,用自己的身體去逼司機剎車,好找一個空隙穿過馬路,我只能眼睜睜的等著,直到視野裡完全沒車再通過,心累!

而在有攝像頭抓拍的路口呢,那天我只是站在路口等人,根本沒想過馬路,求生意識極強的司機們卻在離我很遠的地方就停下來,出於禮貌,我只好違心的迅速通過馬路,然後待在離路口遠遠的地方接著等人。




飛時代df


小時候,沒有斑馬線和“禮讓行人”,媽媽總教育我們,出門,特別是過馬路一定要左顧右盼,確認安全再過馬路,那時候車少但快,沒有手機。

後來,有了斑馬線,老師教育我們,過馬路一定要走斑馬線,且要左右看清楚再過斑馬線。

現在,又有斑馬線,又有禮讓行人,還有紅綠燈指引,我們都擁有汽車和時刻不離手的手機,然而,馬路越來越難過了,斑馬線成了一個雷區,開車易躺雷,走路也艱難。

社會進步了,馬路確越來越難掌控了。

禮讓行人需要的基礎上相互的敬畏之心和與人為善的本心,而現在人的敬畏之心越來越少,與人為善更是少見,更多的是“老子天下第一,誰敢惹老子”的做派和思想!

綜上所述:交通法規應該越來越嚴謹和嚴苛,對車輛和行人都應該起到同等的震懾力,而不應該僅僅通過“禮讓行人”去單方面要求司機,對車輛實施道德綁架,讓更多的行人增加了“斑馬線是老子的世界,老子怎麼走你都不準碰我”的想法,間接的強化了行人的惡習,“禮讓行人”應該僅僅只是對車輛行駛發生事故後的一種判罰依據,而不是嚴苛車輛的道德條紋,同時出臺的也應該有“行人闖紅燈全責”以及“非機動車闖紅燈、逆行”全責等法規去約束行人!

完善的法制建設才是真正文明的體現,我國的法制建設亟待全面加強和完善,社會不停在進步,法制建設更應該領先於社會進步的速度才能真正保障社會進步!


飲茶的菩提


帶來了車子走走停停,行人停停走走,互相觀望,互相謾罵。怨氣橫生。沒有這個規定之前,在過馬路是時,看到車流來時會停下來等一等,現在直接走過去,車子都被迫停下來,每天這樣全國計算的話, 估計能耗損失是個大數子,這個經濟帳沒人管。以崑山長江路為例,從市政府到中環北線共約2公里,有7個紅綠燈,5個讓行路口,你想這車子怎麼開?你也可以說行人也有路權,對,可以到紅綠燈處走呀,那樣你又說走遠了,可是你為何出來走呀。所以政府監管不應從與誰方便入手,爾要從遵守規則入手。


用戶2146453318463


禮讓行人沒有錯,但是行人闖紅燈也是違法,交通法人人遵守,禮讓是相互的,斑馬線上車子搶道記分罰款處罰駕駛員也是沒有任何問題的。如果行人不遵守交通法或不按紅綠燈指示時也對車輛進行處罰就有問題了,因為行人闖紅燈就是違法,駕駛員遵守交通法規行駛,而要讓守法的去禮讓違法的那就錯了,也導致行人任意過道,總是認為車讓人,好在現加強了對行人特別的非機動車闖紅燈的管理力度,就昨天上班路上明明紅燈了,車輛都在過道時還有個行人卻穿越,導致所有車輛被停車,不過那路口上一會我車過半道也是有個人他走走停停,然後我慢慢過去了也沒有被拍,估計交警也是看實際情況的吧。


坦修兵


這條法律法規源自德國

德國交通法規中有一條就是車主看見避讓原則。要求駕駛員在路上看見行人必須停車或者避讓。無論行人是否在人行道。

但是!我要明確一點的是,首先德國人很少橫穿馬路,更不可能闖紅燈。因為德國還有一項規定,就是闖紅燈的行人會被重罰。

法律的初衷是好的,但是你要明白一點!中國人的素質是不能和外國人尤其是發達國家相提並論的。另外,中國人從來不守規矩,這就是中國人的劣根性。

禮讓應該是相互的。我之前在頭條上看到一個視頻,行人三三兩兩過馬路。後面的機動車堵了足足三公里。沒有人敢走。為啥,剛走完兩個人,車子準備起步。又一個行人跑過來,這樣惡性循環。在原本暢通的道路堵了足足3公里!這不是反而給交通增加負擔了?

我們要的是互相的禮讓和法律更好的規定!

在香港,如果行人闖紅燈,被警察抓到一次!2000港元!如果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已經採取避讓和緊急制動。行人不單單要對自己行為負責,還要賠償機動車的維修費用。所以你在香港更不可能看到行人闖紅燈的情況!

在中國,法律不能過分保護弱者,如果過分保護。那麼弱者就會得寸進尺!



雨夜空港kevin


禮讓行人的初衷並沒有錯,這是對行人和司機都有好處的事。

雖然現在對斑馬線前,司機到底該不該禮讓行人,人們持不同意見,有人說好,有人說不好。

我們來站在不同角度來看問題,也許會更好一些。

首先,說說司機。我們知道,沒有那個司機喜歡紅綠燈,堵車,都一樣在路上能毫無阻擋的前行,這樣也省油不是嗎?更別說現在又加了一條禮讓行人,我為什麼要讓你,你就不能等我過去再過馬路嗎?

如果每一個司機都這麼想的話,那馬路上估計將成為真正的殺人地了。禮讓行人,這不是為了提高司機個人素質規定,而是為了減少交通事故的規定。讓司機能見到斑馬線,就會注意有沒有行人,安不安全。

不過,作為行人,也不能把司機的禮讓當成是理所當然的,自己也要換位思考一下,沒有緊急的事,勁量不去和車輛搶行,你自己畢竟撞不過車輛。

所以,禮讓行人還是需要的,但對於行人也要有一定規定,只有這樣才能實現安全出行。


陽光問天涯


“禮讓行人”,這是每個駕駛員最起碼遵守的準則與禮儀,是對人權的尊重,是對生命的敬畏,是對道德與法律應有的遵循與尊重。其實,一個國家的文明禮儀、社會風氣程度如何,公民的文明知止、遵紀守法的狀況怎樣,從街頭駕駛員行車情況、現象亦可見一斑。

其實,作為文明古國度之一,我們泱泱大國在文明風範方面更應作出楷模、表率,發揚光大、傳承彰昭我們的優良傳統才好。不光司機、駕駛員文明行車,行人亦自覺文明走路,共創“文明行車、禮讓行人、行人文明步行”的高素養文明風景線。當然,這除了國人不斷提升人文綜合素養外,也得相關的法規政令的參與干預才有保障與湊效。


wqy197210


自從有了這個規定,我親身體驗了一下,走路真的可以橫著走的,我剛到馬路邊,看見汽車就停下來等,沒想到的是,汽車立馬停下來,我不走,他們也不走,喇叭也不按,後來仔細看見,並排第一輛裡的司機在招手,意思讓我先過馬路,第一次感覺社會主義的偉大魅力


花建忠589


說句大實話,這只是他們打著“文明旗號”斂財的一種手段。 每個城市有些路口,按照他們的規定可以說在上下班的高峰期,車子一個小時都別想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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