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實施四個月 身邊變化可觀可感

临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四个月 身边变化可观可感

29日,來自我市各界別的5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齊聚一堂,結合自身實際,熱烈討論《臨沂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實施以來身邊的變化,並提出意見建議,倡議引導市民摒棄陋習,倡樹文明新風,把文明臨沂建設得更美好。

临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四个月 身边变化可观可感

臨沂蘭山小學大隊部組織紅領巾志願服務隊開展“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宣傳志願服務活動

临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四个月 身边变化可观可感

3月13日,在蘭山區白沙埠鎮農貿大集上,工作人員正在向群眾講解文明行為條例內容。

临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四个月 身边变化可观可感

作為我市第一部關於精神文明建設的地方性法規,今年1月1日,《條例》正式實施,這也標誌著我市文明行為促進工作進入法治化、規範化和長效化的軌道。

據悉,《條例》共六章、六十三條,通過表彰獎勵、優先優惠、支持幫扶、信用評價等方式,對文明行為促進工作支持保障。《條例》鼓勵見義勇為、緊急救助、無償獻血等五種高尚道德行為;提倡友善待人、尊師重教、弘揚沂蒙精神等十八種文明行為。同時,從維護公共秩序、保護環境、文明出行、文明生活、文明旅遊、文明商貿經營、文明養犬七個方面,對經常發生的、社會關注度較高的五十五種不文明行為作了禁止性規定;還對公眾反映集中、社會危害性較大的十四種不文明行為設定了法律責任。

市民的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落地落實。採訪中記者瞭解到,《條例》實施4個月來,我市各級各部門認真學習貫徹,通過知識競賽、家長學校、市民講堂等方式豐富宣傳形式,處處可見清新的“文明元素”。

临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四个月 身边变化可观可感
临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四个月 身边变化可观可感

少先隊員們走上街頭,向過往市民宣傳《臨沂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

“醫院發廣告傳單的少了”、“學校內處處可見文明行為”“人人是文明行為監督員,社區更文明瞭”……29日上午,代表、委員紛紛表示,如今文明行為“看得見、摸得著”。不僅如此,他們結合各自領域、從事的具體工作,就學習貫徹、落實《條例》,更好發揮《條例》作用提出看法和建議。

期間,代表、委員們一致認為,《條例》實施說明了我市在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越來越重視精神文明建設,這有助於提升城市管理、提高文明城市創建水平、增強社會和諧度、弘揚社會正能量,是提高市民文明素養和城市文明水平的重要手段。

临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四个月 身边变化可观可感

市民因故意毀綠被處罰

代表委員共話“文明”

提高社會和諧度 引導市民自覺抵制、杜絕不文明行為

“一些不文明行為,特別是在公共場合發生的不文明行為,不僅讓人反感也極易誘發矛盾、影響社會和諧。《條例》規定不準在醫院聚眾鬥毆、侮辱、謾罵工作人員,不準在醫院散發各種宣傳廣告。作為一名醫療衛生界人大代表,我也切實感受到了政策實施以來的變化。”市人大代表、蘭山區人民醫院副主任醫師徐芳說,通過對就醫患者的政策宣傳以及引導,現在在醫院散發小廣告的現象沒有了,大家自覺遵守就醫秩序,《條例》為大家創造了一個文明就醫、文明從醫等良好的社會氛圍。

徐芳認為,從社會層面講,通過正確的引導宣傳及相關法律的規範,會有效促進人與人之間的和諧,有助於提高社會和諧程度。

市人大代表、蘭山區白沙埠鎮毛家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毛會濤:

社區建設有了抓手 人人學條例爭做文明人

市人大代表、蘭山區白沙埠鎮毛家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毛會濤認為,《條例》的實施將有效提升全民的綜合素質和文明素養,也將提升臨沂的整體形象。作為一名社區的基層人大代表,在社區建設中,更有了工作依據和抓手,通過組織各種活動,倡導人人學文明條例,做文明人的活動,更多人爭做文明使者。

“作為一名普通市民,我也感受到了《條例》帶來的變化。”市民代表魏興芝在東苗莊社區工作,她說,社區一直非常重視精神文明建設,自從《條例》實施後,她們的工作更有了依據,及時充分發揮社區志願服務隊的作用,人人成為文明行為的監督員,遇到不文明行為及時勸導,見到文明行為宣傳發揚,形成一種“社區是我家,文明靠大家”的濃厚氛圍,使社區更加文明。

市政協委員、臨沂一小教師楊竹貴:

把文明從學校“帶到”家庭 全社會參與為文明城市添彩

“《條例》實施以來,大家都爭作移風易俗的用心倡導者、主動傳播者和自覺實踐者,可以說,我們身邊的文明變化‘看得見、摸得著’。”市政協委員、臨沂第一實驗小學教師楊竹貴是文明的踐行者也是推動者。

在實際工作中,楊竹貴不僅是孩子們的語文老師,還是他們的文明老師,時常利用工作優勢開展形式多樣的《條例》宣傳,確保條例見實效。例如,課堂上與學生一起背讀學校自編新兒歌“學習條例講文明,踐行條例我先行”,通過經典詩文吟誦與現代兒歌傳唱,把文明禮儀的種子播種到學生心中;課外組織學生開展“尋找校園裡的文明”,讓學生將文明行為落實到行動上。

“通過開展‘小手拉大手,文明伴我行’活動,讓學生把文明帶回家,推動整個社會遵守並踐行《條例》。”楊竹貴說,全社會行動起來,人人用實際行動為城市文明增光添彩,讓我們的城市盛開文明之花。

市政協委員、市城市管理綜合服務中心韓國華:

提高文明城市創建水平 部門、個人需共同監督

“《條例》的實施是我市精神文明建設特別是深化文明城市創建進程中的一件大事。”市政協委員、市城市管理綜合服務中心韓國華說,《條例》通過明確文明行為促進工作的規範、制度、手段、措施達到促進文明行為、推動社會進步的目的。

作為一名園林工作者,韓國華說自己不僅要當義務宣傳員,也要勇於勸導制止“侵佔公共綠地種植果蔬”、“在景區亂扔垃圾、損壞公共設施”等不文明行為,通過大家的共同努力,市民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會越來越高。

韓國華的建議也得到了市政協委員張榮磊的認同。張榮磊認為,要按《條例》中一個核心、兩大主題、三項重點內容為主線,弘揚沂蒙精神和時代新風,從自我做起,特別是有關部門要加大不文明行為的管理和曝光力度,提升市民的文明素養,使文明規範成為大家的自覺意識和行為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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