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實施首日,截至14時全市查處非機動車、行人闖紅燈等9類違法7514起

今天是《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實施首日,為貫徹落實《條例》的相關規定,公安交管部門在保障道路交通秩序的同時,嚴管嚴控行人、非機動車闖紅燈、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等不文明交通違法行為。

據統計,截至14時,全市共查處各類交通違法7514起。其中,行人、非機動車闖紅燈165起,行人跨越護欄16起,行車過程中以手持方式使用電話112起,不按照規定禮讓、避讓行人385起。

7時44分,騎車闖紅燈領首張罰單

早上7時30分,交警南馬路大隊民警就已經上崗,在海光寺路口開展交通違法行為治理。今晚報記者在現場觀察發現,機動車通行秩序井然,絕大多數的行人、騎車人也能夠做到按燈通行,紅燈等候、綠燈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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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7點44分,第一張違反《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的罰單開出。天津市交管部門供圖

7時44分,《條例》實施首日的第一張罰單開出。“您好,我是交警南馬路大隊民警,因您駕駛電動自行車違反交通信號燈指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實施條例》及《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有關規定,現對你的違法行為進行50元罰款處罰。為了保障您的合法權益本次執法全程錄音錄像,請您出示身份證。”一位騎電動自行車的女子,因在南門外大街與多倫道交口闖紅燈,被海光寺執勤的民警攔下。“對不起,確實錯了,不應該闖紅燈……我接受處罰。”女子鄭某某邊連連承認錯誤,邊繳納了罰款。在她臨行前,民警再次告誡道,《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已經實施,以後騎車出行一定要摒棄那些不文明的交通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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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交管部門供圖

“應該好好管管,有的電動自行車騎得飛快,也不看燈太危險了。”現場圍觀的群眾不時發出對治理交通違法支持的聲音。“這個路口比原來好多了,現在人們都能停下等等紅燈了。應該長期對這些闖紅燈、逆行的行為進行嚴管。”一位市民如是說。

男子圖方便“跨護欄”被查處

10時33分許,一名男子見由大光明西向東行駛的車輛不多,便疾步從十一經路的路南側來到了道路中間的綠化帶內,看準時機後,又一個箭步翻過護欄小跑著來到馬路的北側。

此時,在十一經路六緯路交口開展治理行動的民警,發現後趕緊跑過去制止。“您這種行為太危險了,前面就是路口,這麼點兒距離也不願意多走。這是幸虧車不多,要是真撞到你怎麼辦?”民警著急地說,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規定,這種跨越護欄的行為應處50元罰款。

“我著急到馬路對面辦事兒,本想著這麼過來能快點。可在路中間等了會兒,還不如走斑馬線呢。”男子不好意思地說,“該罰、該罰,以後絕不這樣過馬路了。”

1小時查處非機動車違法9起

上午,南開支隊紅旗路大隊執勤交警在紅旗路與長江道交口對非機動車和行人交通違法進行集中治理。10時許,一名男子騎著電動自行車,由東向西沿著長江道向路口駛來,電動自行車後座上還馱載著一名成年女子。當他臨近路口時,路口的交通信號燈已變為紅燈,該男子並沒停車等候,而是直接闖紅燈通過路口。執勤交警立即將其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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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交管部門供圖

看到交警攔檢,坐在電動自行車後座上的女子馬上跳下車。“您好,您騎電動自行車不按照交通信號燈規定通行、馱載人的行為,已經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有關規定,按照規定依法對你予以罰款處罰。”執勤交警説。

面對交警的處罰,該男子不好意思地說:“總以為騎電動車沒多大危險,就忽視了看信號燈通行的規定。這次被處罰也是給我敲響了警鐘,為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以後堅決不闖紅燈和騎車馱載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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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交管部門供圖

據交警南開支隊紅旗路大隊夏警長介紹,一直以來紅旗路大隊都重視對非機動車和行人交通違法的治理,為配合《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實施首日,他們在紅旗路與長江道交口設立治理時位,從早上9時許至10時,共查處9筆非機動車交通違法,涉及非機動車闖紅燈、逆道行駛以及違法馱載人等交通違法。

公安交管部門提示,《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實施後,交管部門會延續以往對交通違法行為嚴格的治理力度,持續加大對非機動車、行人闖燈,及機動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的治理。市民出行應主動遵守《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行文明車、走文明路、做文明人,共同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之前一天還有人橫跨護欄

昨日,天津市民劉先生向今晚報熱線反映,在和平區福安大街與南市大街交口附近,經常有一些圖方便的人冒險翻越福安大街路中央隔離護欄穿越馬路,既不安全也不文明。

昨天18時左右,今晚報記者在現場看到,在十餘分鐘的時間內,就有十幾名行人從路中央的隔離護欄上翻越而過,穿越馬路時車輛紛紛避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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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正式實施前一天,在福安大街與南市大街交口附近還有行人跨護欄。攝影:劉暢

今晚報記者看到,其中一名男子瞅準“機會”,躲避不斷從身旁駛來的汽車翻越護欄。幾分鐘後,四名行人一起翻越此處護欄,造成護欄晃動。

今晚報記者注意到,在行人翻越的護欄東側約150米處,設置有人行橫道,並開啟了信號燈。今晚報記者詢問一名剛剛翻越護欄的男子,他表示,是為了去馬路對面的餐館買飯,圖方便才翻越護欄的。

市民劉先生說,每天中午和傍晚時,此處行人翻越護欄的情況較為集中。記者隨後將此問題反映給交警和平路大隊,值班交警表示,將加大對附近道路上行人翻越護欄違法行為的糾正和處罰力度。

今天,《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正式實施,《條例》中規定,行人跨越護欄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50元罰款。

海河傳媒中心今晚報事業部出品

今晚報記者:胡智偉、劉暢

通訊員:焦軒、黃磊、劉希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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