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降至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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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新聞網訊 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出臺《關於印發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實施方案的通知》,明確自2019年5月1日起,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包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單位繳費比例降至16%。

記者瞭解到,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和要求,我省持續貫徹落實失業保險階段性降費率政策,失業保險總費率由3%降至1%。按照國務院關於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再延長一年的決策部署,結合我省實際,自2019年5月1日起,繼續執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的有關規定,失業保險總費率1%,其中用人單位費率0.5%,職工個人0.5%。延長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通知》還明確,自2019年5月1日起,繼續執行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的有關規定,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餘可支付月數在18-23個月的統籌地區可以現行費率為基礎下調20%,累計結餘可支付月數在24個月以上的統籌地區,可以現行費率為基礎下調50%。現行費率是指2018年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執行前適用的費率。延長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可在全省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300%之間,選擇適當的繳費基數。

(張帥 南昌日報記者 鄒佳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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