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三妻四妾,古代女人为什么会愿意嫁给一个已经有妻子的人呢?

好酷龙仔


这个妾之所以是妾而不是妻是有特殊原因的,她们往往是男主人的通房丫头或者女主人的陪嫁丫鬟,她们本来就是身不由己的奴婢,能够嫁给男主人已经算是提升社会地位了。而且因为她们的身份特殊(通房丫头或者陪嫁丫鬟往往都失身于男主人)所以即便她们想要外嫁也嫁不到好人家去,倒不如互相折衷,一个肥水不流外人田,一个是奴婢升夫人,两厢欢喜。

其次,在古代贫穷人家是讨不到媳妇的。当时由于需要戍守边疆以及服徭役,大量的壮年男丁都要被送往战场服役,只有有钱人可以通过打通关系免除服役。所以在后方地区一直都是男多女少的,能嫁这种所谓的有妇之夫为妾也是没得选择,而朝廷也会鼓励这种方式,目的是多造人多养人,补充人口损失。

第三,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被赎身。当时的娼妓是合法的,这些被入妓的人往往生活更加悲惨,能有人给她们赎身已经是偷着乐了,这些出得起钱的人同样都是不缺妻子的有钱人,他们会把这些娼妓赎身出来纳为妾,而妾也变成他们的私人财产,这种类型的妾地位比第一种那个还低,甚至可以由赎身者赠送他人。比如苏东坡就拿自己的妾跟好友换马。

至于贫穷人家,他们唯一的出路就是去当兵,或战死沙场一了白了,或能战场立功朝廷负责发老婆(始于唐太宗时期,朝廷每年会外放大量高领宫女以及官宦人家的丫鬟,用来赏赐有功将士)。


优己


所谓的三妻四妾其实是个错误的说法,其实古代真正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封建社会正妻永远都只有一个,妾室可以有很多,只要条件允许。而妻妾是完全不同的,毕竟妻为主,妾为婢。

妻子是“娶”的,妾室是“纳”的。娶妻需要三书六礼明媒正娶,进家门之后就是女主人;可是妾只不过是奴婢,所谓的“纳”也就是花钱的事情,做妾的女子大多出身不好,也就没那么多讨价还价什么愿不愿意的事情了。


嫡庶尊卑是古代宗法制度的重要核心内容,而嫡庶的区别就在于生母是妻还是妾。古人也不是没事干有了妻室还纳个妾,纳妾的目的大多情况下只有一种,就是繁衍子嗣,尤其是正妻无法孕育后代的情况下,男子通常都会纳妾。甚至对于妻子来说,自己无法生养的时候为丈夫纳妾,是妻德的体现。

民间或许不是很明显,以皇室来说,皇后为皇帝管理后宫善待妃嫔,让皇家子嗣得以兴盛是皇后最大的美德。历史上的唐太宗的长孙皇后、明太祖的马皇后等皆是如此。


做妾的女子大多出身贫贱,即便能够做人妻室也大多也都是穷苦人家,生活上几乎没什么改善的指望。可如果是做了大户人家的妾那就完全不同了,物质条件的改善也是很多人愿意做妾的原因之一。

所以,变成妾室也不是她们能够选择的,更甚者很多妾室还是婢女或者青楼出身,并非良人闺秀,所以她们不能像那些出身清白的女子一样,可以对夫家做出各种要求。

古代正妻不得被贬为妾室,而妾室则不得轻易扶正,甚至唐宋时代将妾室扶正会影响官吏的风闻。妾的孩子是庶出,妾本身也没资格葬入家族坟地,其名也不得入家谱。不过妾也并非完全没有机会,尤其明清以后,虽然妾室扶正还是很困难,但也不是没有可能。这种希望,对于妾来说是个很大的诱惑力。

韩国古代实行严格的“从母之法”,所有妾室就是天生注定的没得选。李朝时期,妾室所生的女儿或者生母是贱民的女儿,成年后都只能做妾,代代承袭无法变更。


澹奕


哈哈,这问题问的,即使是提倡所谓自由恋爱的今天,不仍然有很多女人愿意嫁给同一个男人,甚至不惜实质上的多女共侍一夫,所以为何就质疑古代女人的选择呢?

被误解的三妻四妾

三妻四妾并不是古代的婚姻制度,而是一个形容词,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度。“三”在古代并不是和今天一样,表示具体的一个阿拉伯数字,大多数情况,是指很多的意思,所以三妻四妾,实际上的意思就是一个男的,有很多一行陪偶,所以三妻四妾的近义词就是妻妾成群。

而一夫一妻多妾制度在古代,也并不是说所有男人都有这个权利,而是指那些财富、地为都处于社会中上层的男人才有这个权利,市井小民,能娶个老婆就回去烧高香吧,生活贫困的一生鰥居也不是没可能。

是迫害还是保护

在中国近代,我们曾一度将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视作对女性的迫害,按照普通人的理解,似乎随便从大马路上找来个张三大爷李四大叔,都能说娶好几个老婆就娶好几个老婆,然后不喜欢了再换。

其实这完全就是谬论,在古代想要娶亲,先要有钱!请媒婆,备彩礼,宴宾客等等,哪一项不花钱?此外住的地方要有吧,后续生活的前要准备好吧。单单仅此一项,就卡死了古代绝大部分男人想多去几个老婆的奢望!

而上文我们说过,一夫一妻多妾制度仅适用有一定社会地位和财力的人,针对这类人群中的妻子,其实制度是有一定保护作用的!很多人或许就会跳出来说,这是谬论了,先别急,让我们来回顾中国近几十年被爆出来的离婚新闻。绝大多数都是丈夫发达了,就将糟糠之妻休掉,另娶年轻,貌美的新欢!甚至还催生了小三一词。

小三逆袭并成功上位的并不是个例,甚至是普遍现象,受伤的往往是糟糠之妻和孩子,而这种情况在古代其实某种程度上要好于现代。在一夫一妻多妾制度下,以及全社会统一坚守的氏族家训。有钱了,有权了,想娶年轻漂亮的,可以!但只能做妾,归发妻,也就是嫡妻管理,生的孩子地为也要远远低于嫡出。

简简单单,在维护家庭完整的情况下兼顾了各方面利益,当然没有绝对完美的制度,如果世风日下,宠爱侍妾,虐待嫡妻的在古代也应该出现过,但绝对是少数现象。总体来看对这种有钱有权家庭中的嫡妻,是利大于弊的。而且在古代,即使有权有钱的人,坚守一夫一妻的也大有人在,这种自古以来就值得标榜的事情。

所以说,一夫一妻多妾制度更多是两害相权取其轻一种社会妥协,既满一部分管不住下半身的男人的欲望,或者是传宗接代开枝散叶的需求,也尽可能的保护嫡妻的权益,维护家庭完整。


瓦尔登的船夫


三妻四妾不是古代人的专利,大陆解放前不能称“古代”吧?三妻四妾名正言顺。本人见过两个“小老婆”,一个是县官老爷的姨太太,一个是法官老爷的姨太太。当然他们都是解放前民国时期的官啦。我和县官老爷是本家,本家归本家,穷人和富人,平头百姓和县官老爷分得门清。解放后县官老爷死了,剩下太太和姨太太,我们叫太太“大妈”,叫姨太太“二妈”。大妈瘦瘦的,气质高贵,二妈显老,胖胖的。对大妈永远像个奴才,没有多久就传说死了,没有见到办丧事。但法官没有死,隔两天他就和小老婆从水井抬水回去,大老婆在门口坐着看呢。大小老婆年龄差别很大,小老婆徐娘半老。但是和法官都听大老婆调度,不久法官自己死了。


兴海亭


任何一个物种之所以在地球上存在,就必须要保证自己的基因最大限度的传播下去,否则你自己有什么理由在这个地球上存在,这是上帝法则,任何一个物种都必须忠实的执行好,人类也是这样。所以男人就希望自己的配偶多一些,可以更多的传播基因。而女人就不同了,无论女人拥有多少个配偶,在其一生当中能够拥有的后代数量是基本稳定的,所以配偶数量对女人来说没有意义,所以女人更在意的是配偶的质量而非数量,因为在一个女人她自己的基因是确定的情况下,能够决定她后代质量的唯一因素是他配偶的基因。后代质量高了,在他的生存竞争当中才有优势,也可以产生更多的孙辈。所以女人异乎寻常的在意配偶的质量,对于质量不好的男人,女人是不会产生性欲的,一般而言女人也不会同时爱上两个男人,因为女人只需要一个最优秀的基因。而对男人来说如果有钱的话就可以占用更多的社会资源,也就是在生存竞争当中具有巨大的优势,同时也可以为后代提供优越的生活环境,所以女人就会执着的去追求有钱的男人,自然就造成了有钱的男人老婆比较多的现象。而男人由于更在意的是配偶数量,所以对配偶质量的要求就不会太高,因为对质量要求高的话,数量就多不起来了,所以一个女人只要不是特别丑,男人都愿意和她滚床单。另外男人还多一个课题,就是男人永远无法百分之百的确定一个孩子到底是不是自己的,所以男人会选一个比较本分的女人当大老婆,也就是说尽最大可能确保大老婆生的孩子是自己的,然后对这个极有可能是自己的孩子精心培养。所以对大老婆的要求是本分,对容貌的要求就不会很高。于是对小老婆的容貌的要求就会提高,对本分的要求就会下降,于是结果是小老婆生的孩子不是自己的孩子的概率会高一些,于是对小老婆生的孩子就不会得到和大老婆的孩子一样的待遇,也就是在小老婆生的孩子身上不会花太多的钱和精力去培养。。。。对于女人来说,生孩子永远不是问题,一个成年女性想生孩子分分钟就可以生,完全没必要通过婚姻的方式去寻找精子,所以如何让自己的孩子占有更多的资源和更优越的生活环境是女人的课题,找一个有钱人,就可以解决这些问题,不管是当大老婆还是当小老婆。所以一妻多妾制的社会制度就这样确立下来了。下面划重点了:这样的一个制度从来都没有变过,不管什么样的社会制度,不管是古代还是现在,都从来没有变过!都从来没有变过!都从来没有变过!只不过不同的社会形态有不同的表达方式,现在我们是文明社会,用了一种表面看起来比较公平合理的方式作为我们的社会架构,但这并不是我们这个社会的真实运作模式。现代制度是建立在革命的基础上的,用我们的话说,这个制度更多的是考虑无产阶级的利益,在西方这叫民主,其实都差不多的意思。因为一妻多妾制导致很多女人都给有钱人当小老婆了,穷人娶不到老婆,于是穷人起来革命,建立现代制度,规定一夫一妻,这样人人能娶到老婆,女人就不能给有钱人当小老婆了。但是这个制度并不符合文章开头所说的上帝法则,于是我们的社会还会自动调整,(刚刚忘了说了,还有一条极其冷血的生物法则,就是一个物种要尽量保证强者的后代多,弱者没有后代,这样能对整个物种进行优化,人类的一妻多妾制也是符合这条生物法则的。比如很多物种雄性弱者在进入交配季节之前,就因为生存竞争或者别的什么原因死掉了)就是在表面上尽量看起来符合现代社会制度的前提下,本质上仍然按照上帝法则和生物法则去运转。所以有钱人养小三包二奶是神仙都挡不住的,因为双方都是你情我愿的。而且,社会底层的男性娶的老婆生的孩子,有相当多的并不是他爸亲生的,而精英阶层的男人生的孩子不是亲生的比例极低,这一条是有数据支持的,不信的话你可以自己去查数据。只不过做过亲子鉴定的人极少,大部分人稀里糊涂的,这辈子也就过去了。这样搞既在表面上遵守了现代社会制度,又在本质上服从了生物法则,两全其美。


平生皆被功名误


爱情自然有排他性,明知对方有妻子还嫁给他,这样的情况现代社会是不允许的,如愿意也是重婚罪。

古人通常所说三妻四妾应是一妻多妾,与现代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不同,封建社会作为男权社会,多娶合法,也符合道德规范的,并不存在第三者概念。


当皇帝的,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自然上行下效。何况多姬妾目的是传宗接代,人丁兴旺为大家庭繁盛的表现。除此之外,饱暖思淫欲,贤妻美妾闺房之乐也是饮食男女的本性。

但是不要忘了,历史像西门庆韦小宝那样左拥右抱一大群的并不多,因为大多数朝代除了皇帝,规定只能纳四个妾,有着年龄等的限制,也就是说名额有限,不仅如此还要夫人同意才行。

《红楼梦》里贾政有两妾,周姨娘和赵姨娘,贾琏身边只平儿指标未用完,单讲再娶尤二姐也合规矩的。所以成为大户之妾也是不容易的,名额有限竞争激烈。

再者古时候女子婚配,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兴自由恋爱的。也就是女子没有自主选择的权利。但婚姻也讲究门当户对,嫡出之女不能为妾,庶出的身份差一些,要想嫁个好人家,作妾也在情理之中。

而通常纳妾的人,非富即贵条件应当较好,对于贫寒之家的女子来讲,作妾当姨娘也是高攀,父母势利之人,也由不得商量。比如《白鹿原》中的田小娥。而且嫁过去之后,有能母凭子贵希望了。

至于出身卑微的奴才乐妓之类,当妾明媒正娶,好歹有个名分,比起通房丫头,姘头,外室强多了,能成为如夫人,往往也可望不可求的。

不少朝代对纳妾也有标准的,身家清白才行。《红楼梦》里,大小丫头们赶着讨宝玉的好,把当姨娘当成终极奋斗目标,也就不难理解了。



至于情深意长,不顾世俗不求妻名的真爱者,如孟小冬想登堂入室,其要福芝芳同不同意还不成呢!

至于清末民初,纳妾之风才没有么多限制,尤其军阀手中有权有枪,如《情深深雨蒙蒙》中陆振华,七个小老婆都是明抢的,弱女子不同意又能怎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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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元的天下


古时是一夫一妻多妾制,三妻是绝对不允许的,即便皇帝也不允许多妻,并且妻的地位远远高于妾,这是受法律保护,红楼梦里林黛玉和薛宝钗都爱贾宝玉,但并没有像现在所拍的影视剧里描绘那样,贾宝玉娶她俩为并列妻子或一妻一妾,大户人家的女儿不会做人小妾的,另外这也反应了古时即便豪门也不能娶两妻的。要做妾都是小户穷人家女孩。另外在古代大部分时间,对世卿大夫纳妾数量也是有严格限制的,即便皇帝也不是成千上万嫔妃,多者数十而已,数千嫔妃是少数昏君而已。古时不是谁便想纳多少妾就可以纳多少个妾,这是贵族的特权,在大动乱年代可能会放松一些。


沉默是今0503


古代的女人愿意嫁给有妻子的男人,这不是他们自己愿意的,是当时的社会结构所造成的,因为当时女人的地位非常的低下,古代女人基本都是被包办婚姻,根本没有恋爱自由这一说,所以女人为什么要嫁给有妻子的人,不是自己决定的,而是家里安排的。

还有就是整个社会几乎都不会让女孩子学习,当时的女孩子个个基本都是玩毛,大家不要被电视和电影里的故事情节所迷惑,或者是诱导。女子在家除了洗衣做饭,即使其他的就是生孩子,带孩子这些事情她们要去学习。

还有就是当时女人是不允许去外面工作的,女人没有在外面工作,就不知道外面的情况,他们根本不知道外面的世界,就算是知道,也没有办法单独的去反抗。

所以我们现在生活在这么好的环境中,是不能够理解,或者是体会到古代女人的无奈与心酸。我记得有一个故事说的就是武则天她怀孕的时候发现丈夫和妻子好像找个机会把自己的亲姐姐都杀掉了,这是在历史上都有记载的,所以无论什么时候都没有那个女人愿意和自己分享男人的,所以我们在看待问题的时候,我要全面的去了解一个事情的前因后果,这样才能让我们更清楚的明白。





天梭科技


呵呵……都是说女性怎么卑微的,谁生的孩子谁不疼,那些大咖们的评论把古时的女子说的连笼子里的动物都不如,事实真是这样吗?不要说以前,就是现在一夫多妻制的国家还很多,这些国家就不文明了吗?南非总统还娶了五个老婆,阿拉伯世界依然是多妻制,人家就愚昧了吗?现在我们一夫一妻制就真的好吗?今不见现在女性的堕落到了何等地步,无论在民国的时候还是自古的时候,女性的处女率婚姻稳定性,女性对家庭的忠诚性远远高于现在,我国几千年灿烂文明就是建立在一夫多妻(妾)制上,如今的女性的堕落和传统礼德的缺失有着很大的关系,我们必须重拾传统,在学校开起"女子礼德"班,结婚后,女性名字之前必须冠夫姓,三从四德是我们中华文明永远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地保老爷


没有生存、哪来生活?在古代人口是可以合法买卖的,特别是女性和儿童的买卖比较普遍;对有些女人孩子根本就没有愿意不愿意、选择的权利的问题。如果把自己卖一个好价钱、卖一个“好人家”,让自己摆脱眼前困境这也很正常的一种“选择”。

潘金莲和武大郎是最典型的个例,潘金莲嫁给了武大,觉得从此以后生活没了希望,身体上也得不到满足,所以出轨西门庆,无非是想通过西门庆以后的日子安稳一点。

那么为什么男人愿意娶三妻四妾,不厌其烦呢?

对女人来说精养优养是优生学、能留下更好的后代;对男人来说就是多多播种、遍地开花才是优生学,留下更多的后代;这在自然界是写到DNA里的遗传基因。

还有在中国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下男孩自然是越多越好、男孩就意味着一个家族的壮大,如果妻子(正妻)不能生或生男孩少,丈夫娶几个老婆就是名正言顺、理所应当。

还有上面说的在古代女人也是一种财产和资源,也是一种炫耀的资本;也就是说女人不光可以自己“娶”,还可以“送”,甚至可以买卖。有名的例子就是吕不韦送给秦庄襄王子楚的赵姬,和《红楼梦》里面的12个买来的歌妓。

当然也有“男人好色”这个因素,英雄难过美人关嘛。

终上所述,在古代女性被严重物化,根本就对自己的婚姻没有选择的权利。这个提问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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