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阳高速一白色越野车“自燃”引发连环事故

近日,一辆白色越野车突然在晋阳高速公路的行车道上停车,这时跟随其后的一辆车看到情况后也紧急刹停,但是紧随第二辆车的第三辆车却没有及时停下来,最终引发三车追尾,所幸没有人员受伤。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白色越野车突然停下来呢?

晋阳高速一白色越野车“自燃”引发连环事故

28日18时20分许,高速三支队八大队接到报警称,在晋阳高速公路K9处阳城至晋城方向,发生一起三车追尾的交通事故,现场无人受伤。接到报警后,一方面,八大队值班民警通过电话指导当事车辆驾驶员将车辆打开双闪,并将车上人员疏散到安全区域,另一方面,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晋阳高速一白色越野车“自燃”引发连环事故
晋阳高速一白色越野车“自燃”引发连环事故
晋阳高速一白色越野车“自燃”引发连环事故

因正值晚高峰,民警兵分两路,一路民警到达现场迅速进行勘察,并与现场路政、养护等部门工作人员清理现场,另一路民警在晋阳高速牛王山隧道口临时管制车辆。一个小时后,经过各部门共同努力,交通逐渐恢复正常。

据白色越野车驾驶员侯某陈述,其开着车行至晋阳高速9KM处时,突然其车内的车载手机充电器冒烟并起火,当时害怕车辆发生“自燃或爆炸”,也不顾后方有没有车辆,急忙将车辆刹停,跑出车外。尽管跟在其后的车辆发现情况及时停车,但第三辆车却没能及时刹住,将第二辆车撞至自己车上。

据事故民警田警官介绍:通常来说小汽车在时速100公里时全力制动,刹车距离在40到50米之间;而大型车辆时速100公里时全力制动,刹车距离则要百米。同时由于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驾驶员视野有限,前方车辆突然停车,如果后方车辆在未保持安全车距的情况下,发现异常时再采取紧急制动也为时已晚,最终酿成交通事故,甚至可能危及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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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次交通事故中,侯某驾驶的白色越野车,没有任何征兆或警示紧急刹停,而第三辆车未保持安全车距,均为该交通事故的起因,两名驾驶员均要承担此次事故的责任。另外,田警官还提醒各位出行的朋友,车载充电器尽管带来很大程度上的方便,但一定要选择质量好有保障的品牌。

【法律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第八十二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二)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五)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来源 | 山西高速三支队八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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