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19-03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在平顶山市平安大厦会议中心召开,监事会主席张友谊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之规定,经半数以上监事推举,由公司监事赵全山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9人,实际出席及授权委托出席监事9人。监事会主席张友谊先生、监事赵海龙先生因另有公务委托监事赵全山先生代为出席表决,监事于泽阳先生因另有公务委托监事梁红霞女士代为出席表决。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重新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内容详见2019-038号公告)

二、2019年一季度报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五)监事会认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法、违规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以上第一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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