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頭目幕後指揮,組織成員利用微信賣淫

4月26日,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通報會,發佈濟南法院審理的十大黑惡勢力犯罪典型案件。其中包括李成田、邵振華等9人惡勢力犯罪團伙組織賣淫、協助組織賣淫案。

2018年1月至3月,李成田在濟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開辦舜華足享足療店作為聚集場所,並同時租用濟南高新區的兩處住宅作為賣淫場所,糾集邵振華、劉曉、馬某某(犯罪時未成年),僱傭陳付強等5人短暫培訓後,通過“陌陌”等聊天軟件,組織張某、鄭某等數名賣淫人員,在租用場所或嫖客指定場所進行數百次的賣淫活動,並從中牟利。3月5日晚,在濟南高新區某小區內,李成田、邵振華、馬某某等人,因嫖資支付問題兩次毆打劉某某,致其輕微傷,事後又用劉某某手機與其朋友通話,欲勒索錢財。李成田等9人的犯罪行為,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敗壞社會風氣,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形成惡勢力。

高新法院以組織賣淫罪判處李成田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40萬元;對邵振華等其餘8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七年至五年不等,並判處相應罰金。宣判後,李成田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訴,濟南中院經審理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表示,這是一起組織賣淫嫖娼形成的惡勢力犯罪團伙,該團伙以足療店為依託,租用居民住宅或者在嫖客的住所從事賣淫活動,犯罪頭目只是在幕後指揮,組織成員利用微信進行分工和聯繫嫖客,多次實施賣淫嫖娼活動,並採取暴力方式勒索錢財。高新法院對以李成田為首的惡勢力團伙依法嚴懲,對打擊賣淫嫖娼活動,淨化社會風氣具有重要作用。

齊魯晚報記者 馬雲雲 崔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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