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头目幕后指挥,组织成员利用微信卖淫

4月26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发布济南法院审理的十大黑恶势力犯罪典型案件。其中包括李成田、邵振华等9人恶势力犯罪团伙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案。

2018年1月至3月,李成田在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办舜华足享足疗店作为聚集场所,并同时租用济南高新区的两处住宅作为卖淫场所,纠集邵振华、刘晓、马某某(犯罪时未成年),雇佣陈付强等5人短暂培训后,通过“陌陌”等聊天软件,组织张某、郑某等数名卖淫人员,在租用场所或嫖客指定场所进行数百次的卖淫活动,并从中牟利。3月5日晚,在济南高新区某小区内,李成田、邵振华、马某某等人,因嫖资支付问题两次殴打刘某某,致其轻微伤,事后又用刘某某手机与其朋友通话,欲勒索钱财。李成田等9人的犯罪行为,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败坏社会风气,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恶势力。

高新法院以组织卖淫罪判处李成田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40万元;对邵振华等其余8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五年不等,并判处相应罚金。宣判后,李成田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济南中院经审理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表示,这是一起组织卖淫嫖娼形成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该团伙以足疗店为依托,租用居民住宅或者在嫖客的住所从事卖淫活动,犯罪头目只是在幕后指挥,组织成员利用微信进行分工和联系嫖客,多次实施卖淫嫖娼活动,并采取暴力方式勒索钱财。高新法院对以李成田为首的恶势力团伙依法严惩,对打击卖淫嫖娼活动,净化社会风气具有重要作用。

齐鲁晚报记者 马云云 崔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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