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維高新:涉及寶塔石化票據訴訟案統一由銀川中院受理

皖维高新:涉及宝塔石化票据诉讼案统一由银川中院受理

安徽皖維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圖片來源:公司官網

新京報訊(首席記者 趙毅波)寶塔石化債務問題對皖維高新的拖累引發上交所問詢,皖維高新昨日對此予以回覆。

4 月 12 日,皖維高新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關於對安徽皖維高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年度報告的事後審核問詢函》(上證公函[2019]0444 號)。

上交所在問詢函中指出,皖維高新年報顯示,期末單項金額重大並單項計提壞賬準備的應收賬 款合計 17266 萬元,全部為暫未兌付的寶塔石化集團財務公司(以 下簡稱寶塔石化)承兌的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轉入。上述應收賬款中, 除三筆已起訴已逾期的寶塔石化承兌匯票壞賬準備計提比例為20% 外,其餘各筆寶塔石化承兌匯票壞賬準備計提比例均為 10%。根據公開信息,寶塔石化涉嫌票據詐騙,2018 年 5 月以來,持有寶塔石 化票據的客戶均未能如期獲得兌付。

上交所在問詢函中對皖維高新表示,請公司補充披露: (1)上述應收票據逾期事項、相關訴訟事項是否屬於應當披露 的信息,公司是否已經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4月25日,皖維高新回覆稱,公司已持有且逾期的寶塔石化承兌匯票以及 公司已進行的相關訴訟事項,涉及的金額雖超過 1000 萬元,但均 未達到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 10%以上,故公司依據《上海 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 9.2 條(二)款和第 11.1.1 條的規定, 未作為重大事項予以公告。公司管理層將密切關注該事項的進展情 況,必要時及時進行信息披露。

皖維高新稱,針對寶塔石化集團財務公司票據逾期未獲兌付問題,公司高度重視,已成立專門議事小組,落實專人對寶塔石化集團、寶塔石化 財務公司等多次實地進行探訪、溝通,充分評估內在風險,提出切 實可行的解決措施。

2018年12月,新京報曾獨家報道,皖維高新捲入寶塔石化票據危機,彼時,皖維高新對此未發佈公告。

根據新京報記者當時看到的一份寶塔石化集團財務有限公司持票客戶信息登記表,皖維高新作為最後一手持票人所涉及的票據中,金額多則100萬元,少則5萬元。票據到期日早的有6月29日,晚的有8月14日。

今年3月,皖維高新披露2018年報顯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持有承兌人為寶塔石化集團財務有限公司的電子銀行承兌匯票 13371.00 萬元,截至 2019 年 3 月 26 日,該部分票據已全部到期且未兌付,其中 4880.00萬元公司已起訴票據前手及寶塔石化集團,目前案件已移送寧夏回族自治區法院,另外本公司背書給供應商到期未解付的寶塔石化承兌匯票金額為 3895.00 萬元。

皖維高新稱,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已成立進駐寶塔石化集團工作組,寶塔財務公司於銀川寶塔石化大廈及指定地點設置登記點,截至 2019 年 3 月 26 日,本公司持有的寶塔石化承兌匯票已全部登記,期末管理層將上述寶塔石化承兌匯票共計 17266.00 萬元轉為對前手的應收賬款並單項認定計提壞賬準備。

4月25日,皖維高新表示,鑑於寶塔石化工作組進駐後至今,尚未公佈寶塔票據違 約情況的最新進展,考慮到寶塔石化集團屬寧夏地區最大的民營企 業,公司從官方公佈的寶塔集團資產狀況分析,該公司資產負債率 尚處於合理區間,具有一定的資金償付能力。

皖維高新表示,截至目前,公司已對涉及寶塔 石化集團財務公司為承兌人的 4880.00 萬元票據進行了訴訟,此前訴訟材料根據合同管轄權分別在各地立案,但後來由於法院系統統 一要求,凡涉及寶塔石化票據訴訟案件統一由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其他各地法院均不準受理。目前訴訟材料已提交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正等待開庭審理。

據介紹,安徽皖維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是皖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核心企業,公司主要從事聚乙烯醇(PVA)、高強高模聚乙烯醇(PVA)纖維、PVA水溶纖維、PVB樹脂、PVA光學薄膜、醋酸乙烯、VAE乳液、聚酯切片、醋酸甲酯、利用電石渣生產的水泥熟料及環保水泥等。

寶塔石化一度實力雄厚,其業務範圍遍及石油煉化、加工、機械加工、貿易、餐飲、酒店、物流運輸、教育科技等,號稱是寧夏第一大民營企業和中國最大民營石化企業之一,2015年就曾出現過債務問題,其後,寶塔石化成立財務公司,票據業務急劇膨脹,面臨的應付票據達164億元。

2018年11月,寶塔石化旗下上市公司寶塔實業公告,公安機關通報,公司實際控制人孫珩超涉嫌刑事犯罪,寶塔石化面臨的資金問題隨之走向公開化,大量票據持有人前赴寶塔石化銀川總部,但兌付問題至今未有明顯改觀。

記者聯繫方式:[email protected]

新京報首席記者 趙毅波 編輯 程波 校對 李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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