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陽市太和縣一“黑色王國”覆滅記

據《法制日報》報道 日前,阜陽市太和縣以邢丙軍、王成斌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二審宣判,眾多涉黑成員受到嚴懲。邢丙軍、王成斌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以武校為依託,涉案人員眾多,暴力性非常明顯,盤踞時間長,社會危害大,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社會秩序,是2018年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後,安徽省第一起由全國掃黑辦重點掛牌督辦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

邢丙軍、王成斌黑社會性質組織萌芽於2000年前後,長期盤踞在太和縣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涉案人員多達168人,是2018年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後,安徽省首起由全國掃黑辦重點掛牌督辦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

3月29日,安徽省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邢丙軍、王成斌等52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案進行二審宣判,認定這一黑社會性質組織涉14項罪名,維持一審判決對邢丙軍、王成斌等39名上訴人及其他12名原審被告人定罪量刑。邢丙軍、王成斌均被判處有期徒刑2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48人分別被判處18年至6個月不等刑罰,另有2人被判處管制或免於處罰。

邢丙軍、王成斌黑社會組織經常在公共場所糾集數十人持砍刀、長矛、鋼管逞強鬥狠,場面血腥,手段殘忍,從而確立強勢地位,樹立了兇殘霸道的惡名,對群眾形成心理強制。據瞭解,在對邢丙軍、王成斌黑社會性質組織偵辦過程中,有15名國家工作人員被監察機關處理,4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被移送採取強制措施追究刑事責任。

2018年10月16日,王成斌、刑丙軍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在阜南縣法院一審開庭,歷時15天;12月30日,這一案件一審宣判。邢丙軍、王成斌等40名被告人不服,分別提出上訴。2019年3月29日,阜陽中院進行二審宣判,認為原判認定52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審判程序合法,依法維持一審判決對邢丙軍、王成斌等39名上訴人及其他12名原審被告人定罪量刑;因上訴人劉林傑在二審階段被查明具有立功情節,故依法對其量刑予以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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