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凌晨1點
長沙市雨花區同升街道
某公司職員彭某
“你再這樣,我們報警,怕了嗎?”
瞧這語氣
真有一種“我爸是李剛”的勢頭
這還沒完
第二天上班前
他還發朋友圈...
難不成!你想當“廠霸”嗎?
滿足你想回“丈母孃家”的願望!
4月11日,同升派出所副所長譚超、民警羅大衛在轄區企業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宣傳時,接到該公司工作人員的舉報,隨後將彭某傳喚至派出所進行調查。
▲回“丈母孃家”的彭某
原來,彭某因工作糾紛,而在工作微信群中,發送持“玩具槍”的照片和恐嚇字眼,威脅同事李某、賴某的人身安全。
目前,彭某因威脅他人人身安全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5日。
公安機關是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力量,保護轄區企業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為轄區企業正常生產經營保駕護航,是公安機關的重要職責。任何擾亂、破壞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違法犯罪行為,都會受到法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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