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丨永寧縣法院對伍斌俊、陳進林涉黑案一審宣判

扫黑除恶丨永宁县法院对伍斌俊、陈进林涉黑案一审宣判

4月24日,永寧縣人民法院分別對被告人伍斌俊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和被告人陳進林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2起涉黑案件依法進行了宣判。伍斌俊、陳進林系永寧縣法院已經宣判的以伍永濤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分別在2018年12月13日、2019年1月27日歸案。

永寧縣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伍斌俊、陳進林明知以伍永濤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以實施違法犯罪為基本活動內容,仍加入並接受領導,應認定為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其他參加者,已構成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告人伍斌俊、陳進林以營利為目的,組織賭博活動,情節嚴重,已構成開設賭場罪。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和所具有的量刑情節,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伍斌俊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4萬元;被告人陳進林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1.5萬元。(記者 楊淑瓊)

扫黑除恶丨永宁县法院对伍斌俊、陈进林涉黑案一审宣判

本期監製丨馬 哲

版面設計丨張蘊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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