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
在街上看到那些穿大褲衩人字拖的人
說不定幾棟房子等著收租
平時就打打麻將或者做做美容
輕輕鬆鬆當個包租公(婆)
注 意 了!
千萬別以為房東收完租就可以了
一定要同時按規定辦這件事
否則將會被警察蜀黍依法處罰哦!
▼
2019年以來
東城公安分局
為提高出租屋治安管理水平
依法從嚴查處
房東不按規定登記承租人信息的行為
根據檢查結果
共178名出租屋房東被依法處罰!
▲被現場處罰的房東
▲部分處罰決定書
上述房東、管理人大部分屬於初次查獲
因此被處以200元至500元罰款
看到處罰大家莫要慌
和警察叔叔一起動起來吧
二標四實,警察叔叔動起來
自2017年以來,為加強社會治安防控,我市開展“二標四實”基礎信息採集工作,至今已形成更新維護常態化運轉。確保人員、房屋、單位、設備等信息全面、準確、鮮活。
東城公安分局近段時間積極做好出租屋房東及時登記報送承租人信息的宣傳推廣工作,同時,加大對採集信息的查漏補缺力度,以確保信息的準確性。
另一方面,各派出所、警務室多次召開房東、二手房東及企業管理者自主申報渠道主動報送人員信息培訓會,高效推動自主申報使用。
自主申報,房東動起來
1履行出租屋治安安全責任
不得向未提供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證明的自然人、未提供營業執照或者其他有效證明的法人和其他組織出租房屋;督促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中的流動人口及時向公安機關申報居住登記,承租人或者共同居住人為境外人員的,督促其辦理臨時住宿登記;發現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涉嫌違法行為的,及時報告公安機關,並配合查處。
2做好自主申報工作,按規定登記報送承租人、共同居住人信息
配合公安機關做好自主申報工作,對承租人姓名、性別、年齡、常住戶口所在地、職業等基本信息、服務處所等基本情況進行登記、報送。
報送信息有哪些途徑?
三種報送途徑:
❶親臨出租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社區警務室報送;
❷通過微信或者短信、電話、傳真等報送;
❸通過公安機關提供的人口信息自助申報系統等網絡系統報送。
法律小貼士
(一)未按規定登記承租人信息的處罰
1、初次查獲的
未按規定登記承租人信息被初次查獲的,可以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7條第1款之規定,對出租人、管理人或房屋出租中介服務機構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200元罰款的,可以適用當場處罰 ;
未按規定登記外國人信息被初次查獲的,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76條第1款第6項,給予警告,可以並處2000元以下罰款。500元以下罰款的,可以適用當場處罰。
2、第二次以上查獲的
第二次以上查獲的,可以按照《反恐怖主義法》第91條第1款之規定,對出租人、管理人或房屋出租中介服務機構處2000元以下罰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造成嚴重後果的”,可以對出租人、管理人或房屋租賃中介處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1)承租人屬於涉恐重點地區活動人員的
(2)出租屋內發生犯罪案件的
(3)一次未登記3間以上(含本數)承租人信息的經證實承租人屬於涉恐怖犯罪活動人員的,可以直接按照《反恐怖主義法》第91條第1款之規定,對出租人、管理人或房屋出租中介服務機構處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二)已登記承租人信息但未按規定報送的處罰
1、初次查獲的
已登記承租人信息但未按規定報送被初次查獲的,可以按照《東莞市出租屋治安與消防安全管理條例》第26條第1款,對出租人、管理人或房屋出租中介服務機構責令限期改正。
2、第二次以上查獲的
已登記承租人信息但未按規定報送被第二次以上查獲的,可以按照《東莞市出租屋治安與消防安全管理條例》第26條第1款,對出租人、管理人或房屋出租中介服務機構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200 元罰款的,可以適用當場處罰。
溫 馨 提 示
接下來警察叔叔將加大對出租屋的巡查力度
繼續依法查處
未按規定登記承租人信息的違法行為
請各位出租人、管理人
積極履行出租屋治安安全責任
做好承租人及同住人員個人信息的申報工作共同建設平安東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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