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华为任正非“只有否决权,而非决定权”?

這籹籽sd


这是因为否决权决定华为公司的发展方向,决定权确定华为公司的发展步伐。而正确的发展方向的决定者,必须是既能够洞悉世界经济的发展态势,又能结合自己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而作出有利于公司的最终发展目标(即方向)的领袖级人物。对于华为公司而言,这个人物非任正非莫属。

但决定权呢,它属于经营上的效率性问题,只有熟悉具体事务的人,才有可能提高工作效率,因此,决定权要交给具体的管理层和操作层去处理。这就是为什么任正非只拥有否决权,而不具有决定权的高明之处。因为任正非知道:若自己插手具体事务的决定权,就完全可能产生由于外行插手内行事务所带来的各种弊端出现,进而影响经营效率。而他不插手决定权,正是所谓的“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的智慧体现。

大家都知道,刘邦为什么能以弱制强,最终战胜项羽。就是因为刘邦深知否决权和决定权的妙用。他自己拥有否决权,而把决定权交给韩信等军事将领,从而达到目标方向与战事效率的密切配合,最终实现了他的大汉事业。

再回到华为公司,一个具体的实例就是:华为公司的一个最终目标就是要用5G占领世界市场,因此,凡与此目标方向不一致的决定,都会遭到否决权拥有者的否决。但作为否决权的拥有者,也可能会对某一决定的定性产生失误性判断,进而作出失误性否决。比如,任正非他本人就有过这样的一次经历:当时,一位公司女高管提出让华为公司生产手机的决定,但任正非认为它与公司5G占领世界市场的目标不符,不利5G目标的实现,于是便当场生气地行使了否决权。但事后,他经过了解和反思,认为生产手机也是通往5G方向的一个重量级推手,于是便召集公司各路人马,撤销自己对生产手决定的那次否决,进而通过生产手机的决定。

此事从反面证明:否决权的拥有者不是一般人所能向往的,它需要否决权的拥有者既能洞悉客观情势的发展态势,又能客观地对待自己,做到不自负,有误必纠。


飞蛾滩知识产权


近日华为董事会首席秘书江西生在一次采访中称在华为是100%由员工拥有,那么做为华为创始人任正非的角色到底如何呢?过去外界认为华为的管理控制基本由任正非来实行否决权来实行落实。对此,华为董事会首席秘书称并不是所有的事都有否决权,任正非仅对重大事项有否决权,并不是所有。最后还补充到任正非只是有否决权,而不是决定权。

那么先来看这两个字面意思。先来看否决权,其实按照字面来看,否决权就是说对于事情的发展有一票否则权,就算其他人都通过了,到最后拍板的时候还是要看这个最终的否决权,如果否决,那么该事情依然无法执行。而决定权是指对事情的发展有自主决定的权利,不管你们同不同意,就要这么做。所以从字面来看,这两个就是不同的概念。

目前华为拥有约9万多员工,这些员工都是靠工会爱持有公司股份,也就是华为是100%由员工持有的公司,这也是华为30年持续发展的基础。而任正非对华为的影响重点是通过思想和管理的哲学来进行。

那么回过头来看,100%员工持股的华为,任正非靠什么管理9万多员工与企业发展?目前任正非在华为拥有1%的股份,其余都与员工分享,把股份分光,把公司做大。但是就是1%却掌管着整个华为。众所周知,华为的高薪水、高福利、股权分红让一大波员工实现了财务自由。而为了让华为继续保持奋斗文化,激励员工去前线打拼,这也是华为为何出台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原因。


科技之窗


从华为长远发展的角度,任老的这种做法是十分正确的。

2018年,任正非被评为“改革开放40年百名杰出民营企业家”之一,跟他同时享有这份荣誉的,还有马云,马化腾,李彦宏等一众大佬。任老在创立华为至今,一直在稀释自己的股份,“简政放权”,把企业的决定权给予新人,自己只保留否决权,这是华为能茁壮成长的一个重要因素。

1987年,任正非集资21,000元人民币创立华为公司,1988年任华为公司总裁,至今。华为最初依靠任正非在军队的关系专门代理生产多家解放军驻香港企业的小型交换机,后制造万门交换机成功,又在任正非妻子父亲(当时的四川省副省长)孟东波协助下获得巨量国企订单,发展为中国大陆制造能力最强的电信设备制造商。

2000年,被美国《福布斯》杂志评选为中国50富豪第3位。个人财产估计为5亿美元。2011年,任正非以11亿美元首次进入福布斯富豪榜,排名全球第1056名,中国第92名。

2015年1月,任正非与BBC主持人在世界经济论坛上讲话,称不会让中国政府去用华为的电信网络,听美国的秘密。

最近,任正非罕见接受外媒采访:2019年营收增速将低于20% 不会遭遇中兴的命运,这次任老在华为遭遇危机时,再次出山,相信华为在5G市场将会越做越好。

要知道,“否决权”代表的是放权,同时又在关键时刻,能够力挽狂澜,给企业做出关键决策,这样的企业,这样的华为,能发展到今天的规模,也就丝毫不用奇怪了,你说是吧。


知识的杠杆


制度设计、尤其是决策过程的制度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华为公司的“创始人有否决权,没有决定权”的制度只是其决策制度的一部分,并不是全貌,很难评价。


老木头702


国家法制建设严重滞后。


哎咿呀48870786


文字游戏真有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