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筆談】發揮代表主體作用 提升代表履職能力

【主任笔谈】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提升代表履职能力

山西省交口縣下轄 4鎮 3鄉,共有縣人大代表 140名,鄉(鎮)人大代表 363名。近年來,交口縣人大常委會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論述,充分尊重代表主體地位,堅持“四高”標準,瞄準“四新”定位,全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職行權,代表聯繫群眾工作逐步走上了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和常態化軌道。

高標準搭建履職平臺

代表活動陣地實現新突破

針對各代表小組開展活動無陣地、無場所、制度不健全的現狀,2011年,交口縣人大常委會就採取統一部署、規範要求、以點帶面、全面鋪開的方法,率先開展了“代表小組陣地建設攻堅月”活動,七個鄉鎮按照“八有”“六簿五檔兩冊”的要求全部建成了標準規範、制度齊全的鄉鎮代表小組活動陣地;為切實增強閉會期間代表活動的生機和活力,2014年,又按照“硬件須達標,材料要齊全,活動有成效”及“六有”“六簿兩檔”的要求,在全縣 95個行政村設立了村級人大代表活動室,至此,代表活動陣地實現全覆蓋。在此基礎上,為進一步提高村級代表活動室的使用率,2018年又制定出臺《關於加強和規範人大代表活動的實施意見》,按照“就地就近、易於管理、便於活動,代表不少於 10名”的原則,組建了 33個片區活動小組,創新推行以村代表活動室為基本單元,以片區集中活動為主要形式的代表小組活動制度,實行四級代表聯動履職,有效改變了因代表人少,導致活動不經常、氛圍不濃、效果不佳的問題。

高規格組織各項活動

代表聯繫群眾煥發新活力

交口縣人大常委會始終堅持把開展好閉會期間代表活動作為強化代表工作的重要抓手,積極為代表履職搭建平臺,讓代表真正成為群眾的“貼心人”、黨和人民的“連心橋”。

持續引深掛牌履職活動。制定出臺《人大代表掛牌履職試行辦法》,要求縣鄉人大代表在瞭解民意的基礎上,緊緊圍繞“五個一”(提一條有價值的意見建議、為選區群眾辦一件實事、幫扶一戶困難家庭、化解一件社會矛盾、每季度至少走訪一次選民)和本人實際,按照“量力而行、努力履職”的原則,制定切實可行的年度履職計劃,經選區述職評議小組和代表活動小組審核後,方可在選區進行掛牌公示,並接受選民監督。履職公示牌包括代表姓名、照片、單位及職務、聯繫電話、履職內容、聯繫選民名單、選區述職評議小組成員名單等 8項具體內容。掛牌履職亮出了代表身份,加大了代表的壓力,既是一種公開,又是一種自律,既是對人大代表的鞭策,又是對他們的監督,真正為代表聯繫選民、選民監督代表搭建起了橋樑紐帶,達到了讓代表有位有為、盡心履職的目的。

嚴格落實“雙聯”“接待日”制度。先後制定出臺《縣鄉人大代表聯繫選民制度》《接待代表選民日製度》《關於進一步加強人大代表聯繫人民群眾的實施意見》,進一步下移重心,變被動為主動,力求聯繫接待活動接地氣,解決訴求更直接,使有事找代表成為廣大群眾表達述求的重要渠道,實現了聯繫代表選民常態化、零距離,真正打通了代表聯繫群眾“最後一公里”。

引導代表參與村級事務管理。為使人大代表能近距離反映人民群眾的意見和要求,要求村委或村小組在召開研究本村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和重要村務的會議時,邀請選區人大代表參加會議,如代表提出不同或反對意見時,村委或村民小組須作出相應決定或重新組織協商議定。同時,要求每個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中必須要有一名人大代表參與,並明確人大代表在履職過程中要對強農惠農政策落實、村務公開、村務決策實施等情況進行監督,村裡的村務、財務不僅要向群眾公示,還要向代表小組通報。代表參與村級事務管理,真正把為民代言、替民作主落實在基層一線,也為加快推進基層民主自治提供了人大智慧。

紮實開展代表向原選區選民述職評議活動。縣九屆人大常委會組成以來,縣人大就把直選代表向原選區選民述職評議活動作為人大工作的重要環節,制定出臺《交口縣人大常委會直選代表向原選區選民述職評議活動實施辦法》,按照成立“一個小組”,堅持“三個結合”,嚴格“三個步驟”,規範“四個程序”的規定製定了述職評議活動流程,明確由各鄉鎮人大主席團和各代表小組具體組織實施。要求每位代表年終向原選區提交年度履職情況報告,每年每個選區都要有不少於 20%的代表進行會議述職,其餘代表均書面述職,並接受滿意度測評,不達 90分的不能評為優秀,60分以下的限期整改並進行二次述職評議。為確保述職評議活動不走過場、取得實效,要求縣級代表述職時必須有一名常委會包聯鄉鎮負責人到會指導,鄉級代表述職時必須有一名聯繫鄉鎮工委主任參加。代表當得好不好,要靠選民來打分,代表履職成績單,要敢於在述職評議大會上晾曬,通過開展與選民“面對面”述職,進一步密切了代表與選民的聯繫,增強了代表履職的責任感、使命感和接受選民監督的主動性、自覺性。

狠抓代表建議辦理。

健全完善了代表建議辦理機制,設立代表建議辦理基金,對重點建議嚴格實行政府負責人領辦、常委會主任督辦、工委對口跟蹤責任制。全面落實“三見面”“回執卡”“三督查”“一考核”“一測評”和辦理事項、辦理結果公示等制度,進一步改進滿意度測評方法,加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評分權,充分尊重所提建議代表評價結果,推動代表建議由“解釋答覆型”向“解決落實型”轉變。通過“提”“辦”雙方的良性互動和代表大會滿意度測評,代表建議辦結率逐年提升,保證代表“說了不白說”,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應。

高質量推進檔案建設

代表履職意識得到新加強

為保證人大代表真正投入到盡責履職中去,交口縣人大常委會連續三年開展了以健全人大代表履職檔案為重點的基層基礎創建活動,通過觀摩評比、經驗交流,找差距、抓整改,每位代表都按照“一人一檔、一事一記、一年一冊、一屆一盒”標準,建立了分類科學、內容齊全、標準規範,包括上述相關活動在內的 13項具體事項的個人履職檔案,全方位展示履職過程。與此同時,配套完善了代表履職登記制度、代表履職考核辦法,建立了代表履職積分制,由各代表小組參照代表各項履職情況登記簿及平時掌握的代表履職相關資料逐人逐項進行綜合評分。代表履職檔案建設+代表履職登記考核的做法,加強了對代表日常履職的督促,有效杜絕了部分代表只掛名不參會、只參會不發言,只為自己代言、不替選民分憂的現象,參會代表”“掛名代表”“榮譽代表”一去不復返,徹底解決了代表履職幹好幹壞一個樣、幹多幹少一個樣的問題。

高水平提供服務保障

代表工作機制有了新提升

交口縣人大常委會始終堅持把維護好、實現好代表利益作為代表工作的關鍵環節,盡全力為代表履職提供服務保障,確保代表作用得到充分發揮。著力加強代表履職培訓和典型培養。堅持人代會邀請專家學者集中培訓,閉會期間以季按組專題學習制度,組織開展了黨的十九大精神、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憲法法律知識答題競賽活動,不斷提升代表履職能力和水平。注重用優秀代表的先進事蹟,激勵鞭策身邊代表積極履職,在電視臺開設了“代表風采”專欄,宣傳報道基層代表履職典型事蹟。

多渠道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權。加強人大專網、微信公眾號、代表群等信息平臺建設,及時向代表發佈全縣重大活動、人大工作資訊等相關信息,積極組織代表參與各類調研視察、執法檢查活動,主動邀請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最大程度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權。

落實經費保障。縣鄉人大履職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鄉鎮人大主席團每年 4萬元經費直接列入縣財政預算。縣人大代表活動經費每人每年2000元,鄉鎮人大代表每人每年 1000元,無固定收入的人大常委會委員按正科級幹部日工資標準和相關要求給予相應履職補貼。

強化考核管理。進一步完善了《人大代表履職考核辦法》《代表小組工作考核辦法》《人大代表履職激勵、約束、退出辦法》等制度。每年年初,縣人大常委會都與代表小組簽訂年度目標責任書,實行百分制量化考核辦法,對考核內容逐條逐項明確了所佔分值比例,並增設了加分項和減分項。年終嚴格考核問效,並將考核結果作為評先評優、代表連任的主要依據。

(作者系山西省交口縣人大常委會主任)

審核:郭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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