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夏:又有扶貧好政策就要落實了

發揮社會保險作用 助推“扶貧車間”發展

臨夏州社會保險助推“扶貧車間”

建設行動實施方案出臺

4月23日,記者從州人社局獲悉,為充分發揮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在打贏脫貧攻堅戰中預防和減少貧困的作用,進一步助推“扶貧車間”健康快速發展,州人社局認真研究就業、社保扶貧政策,結合全州“扶貧車間”建設實際,根據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制定出臺了臨夏州社會保險助推“扶貧車間”建設行動實施方案。

實施辦法主要有四項內容:

一是確保應保盡保。積極督促“扶貧車間”車間務工人員按實際情況參加養老、失業、工傷保險。

二是落實參保補助。按照相關規定,對扶貧車間招用貧困勞動力,依法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企業為貧困勞動力實際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保險費之和的2/3予以社會保險補貼。

三是優化管理服務。建立管理臺賬,動態掌握“扶貧車間”職工參保和待遇保障情況。採取便捷的申報繳費方式,可按一年、半年或季度預繳社保費用,由經辦機構按月扣減,參保職工發生增減變化時可以通過電子郵件、傳真、互聯網等便捷方式向社保經辦機構報備。進一步創新管理服務,簡化工作程序,優化失業金、穩崗補貼、技能提升補貼發放和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及待遇賠付程序,切實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及時落實待遇。1.養老保險方面,對達到法定領取養老金年齡的參保職工,及時落實養老保險待遇,確保實發盡發。2.失業保險方面,對參加失業保險繳費滿1年,失業的職工,按照相關規定發放失業保險金(臨夏市每人每月1368元、各縣每人每月1323元);對取得初、中、高級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職工,分別按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標準給予技能提升補貼;為少裁員的“扶貧車間”發放上年度失業保險費總額60%的穩崗補貼。3.工傷保險方面,職工發生工傷後,按相關規定申請認定為工傷的,及時落實醫療費、康復費、輔助器具費、住院伙食補助、異地就醫交通食宿費、工資福利、護理費用及一次性補助金等保險待遇。因工傷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按相關規定進行勞動能力鑑定,根據鑑定結果享受相關待遇。

這一實施辦法的制定出臺,將切實減輕“扶貧車間”負擔,穩定人員就業,分散用人風險,防範“扶貧車間”員工因養老、失業、工傷等原因致貧返貧,充分發揮了現行社保保險在脫貧攻堅當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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