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夏“醫保扶貧”政策前5問

一、為什麼要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答:1.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是國家為了保障城鄉居民健康權益而設計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保險基金大部分由國家財政補貼。只有參加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才能充分享受到這項制度的紅利。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全面建成覆蓋全民、城鄉統籌、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全面實施全民參保計劃”。

2.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池子”,要靠所有城鄉居民的共同“注水”才能做大做強,只有人人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池子”才會不斷擴容增量,保障水平才能整體提升。

3.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防止個人和家庭因病返貧、因病致貧的重要措施,只有參加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醫療費用才能按照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政策進行報銷,才能有效化解個人和家庭得病、甚至得大病後面臨的經濟困難。

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範圍是哪些?

答: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範圍包括以下人員:

1.農村和城鎮非從業居民(包括中小學生和學齡前兒童);

2.各類全日制普通大中專學生;

3.辦理了當地居住證的人員。

三、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是怎麼籌集的?

答: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政府補助和個人繳費兩部分構成。比如:2019年9月1日起徵繳的2020年基金,各級財政每人補助520元(其中中央和省級財政補助510元,州和縣級財政補助10元),個人繳費250元。

四、城鄉居民如何繳費參保?

答:1.城鄉居民只要按時間要求登記繳費,就可以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參保繳費原則上以家庭為單位,大中專院校以學校為單位,按年度一次性繳納,一人一票。2020年登記繳費期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2.當年出生的新生兒自出生之日起3個月內產生的醫療費用,可以隨其母親享受城鄉居民或城鎮職工醫保待遇,但要在3個月內參保繳費,不按要求參保繳費的不能享受醫保政策。另外,9月30日以後出生的新生兒,可以不繳當年的參保費。

3.當年新增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和特困供養人員在納入後及時參保,不受繳費期限制,個人繳費資助標準按規定執行。

4.醫保繳費期結束後,非建檔立卡貧困戶沒有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不能享受醫保待遇。

五、個人繳費資助的對象和標準是什麼?

答:1.對農村低保一類對象、城市全額保障對象、特困人員、孤兒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從醫療救助資金中給予全額資助。

2.對城鄉低保差額保障對象、農村低保二三四類保障對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從醫療救助資金中給予160元的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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