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一副镇长骗取国家扶贫资金、行贿!获刑2年,被罚20万

2013年张某某在主管揣骨疃镇扶贫、发改工作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采用虚报手段,骗取国家扶贫及其他项目资金共计102083.19元。其在承包阳原县水务局京津风沙源工程时,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阳原县水务局水土保持站站长赵某某“好处费”5万元。

张家口一副镇长骗取国家扶贫资金、行贿!获刑2年,被罚20万

2013年,张某某在任阳原县揣骨疃镇副镇长并主管揣骨疃镇扶贫、发改工作期间,揣骨疃镇实施了曲长城村1800米防渗渠、1000米防渗渠、300米防洪坝等3个扶贫项目及独山村1500米防渗渠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310338元。

张某某将上述4个工程以包工包料、低于报账协议的价格包给阳原县揣骨疃镇曲长城村村民苏某。张某某让苏某办理了户名为“苏某”的信用社存折,该存折由其自己持有保管。

工程实施完毕后,揣骨疃镇政府将工程款310338元汇入了由张某某持有保管的“苏某”账户,之后,张某某将工程款转入其个人账户。

2014年1月张某某支付苏某工程款195329元以及税金12925.81元,将余款102083.19元据为己有。2014年12月20日,张某某将其中10万元用于支付在张家口市购买房屋,剩余的2083.19元用于其个人消费。

2012年1月17日,张某某为感谢县水务局水土保持站站长赵某某在其实施的“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阳原县2010年度水土保持项目”阳原县揣骨疃镇曲长城村和独山村施工项目的发包、验收、拨款等环节上对其的照顾,将5万元转账给赵某某的姨姨闫某某,后赵某某从其姨姨银行卡中将此5万元取出,全部用于其个人消费。

张家口一副镇长骗取国家扶贫资金、行贿!获刑2年,被罚20万

另查明,张某某2010年1月至2014年1月任阳原县揣骨疃镇副镇长期间主管该镇的扶贫、发改工作。阳原县揣骨疃镇独山村2012年1500米防渗渠工程资金属于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该资金不属于扶贫专项资金和其他特定款物。

在阳原县立案调查期间,张某某的亲属将其贪污所得款102083.19元上缴调查机关。

张家口一副镇长骗取国家扶贫资金、行贿!获刑2年,被罚20万

2018年6月经阳原县监察委员会决定,张某某被采取留置措施,经阳原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于2018年7月24日被逮捕。同年12月经阳原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贪污所得赃款依法予以追缴,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张家口一副镇长骗取国家扶贫资金、行贿!获刑2年,被罚20万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