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還不起以前發放的過節費,現在公司扣著工資不發,現在要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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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想怎麼辦了,主要看你最終的訴求是什麼。不管是追討剩餘的工資,還是要利用法律手段維權,這都是穩贏的。只要滿足以下幾個條件即可:

1)自己是否屬於正常離職,在離職交接期間、在職期間是否盡到了責任與義務,如果屬於正常離職,就不用害怕。

2)之前發放的過節費,公司是以什麼形式發放到個人手裡的,有些企業是直接以工資的形式發放,而有的企業是現金或者其他形式。如果是以現金且有證據能證明的情況下,這事就好辦很多。

3)搞清楚公司扣工資不發的原因是什麼,雖然看似要求退換髮放的過節費,但實際上公司的訴求可能不是這個,我們必須要確定之後才能做出最後的決定。

綜上, 如果這三點確認之後,我們要做的就是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八條關於據發工資的條例,將其摘抄下來,並寫成郵件直接發送給公司的人事部和上司主管,並註明限定日期。只要你的的行為不存在過失,公司會要求與你詳談的,企業還是比較害怕違反《勞動法》的。

如果企業依然我行我素,還是扣住工資不發,自己又沒有辭職那更簡單。參照《勞動法》第26條規定,依據《勞動法》第八十五條規定,企業與單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勞動部門責令企業限期支付咱們員工薪資、加班費、經濟補償等。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所以,企業以“無法退還過節費”為由扣押工資是不合規行為,在與公司相關部門溝通無果的情況下,我建議你收集證據,然後告公司即可。


職場找老王


你好,如果是正規公司,簽署勞動合同的話,獎金完全不需要退回,直接去勞動局之類的地方投訴就好了,工資不敢壓著不給的。

如果沒有勞動合同,最好能有長期工作證明,和長期工資發放證明,現在公司基本不太敢拖欠工資了,所以直接要就行,不然就法律程序吧。


哪有那麼多湊巧


什麼叫退還不起?你拿了多少過節費,上千萬嗎?真有那麼多,還在乎扣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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