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头条讯(文/记者 王娜 图/通讯员 白雪晴)5月3日上午,在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市区大队事故中队,新疆井然律师事务所设在这里的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成功调解数起纠纷。让调解员杨兵感到宽慰的是,引发这些纠纷的交通事故不大,当事人的损失也很小。
“我们这个调解工作室是乌鲁木齐市第一个,也是目前全市唯一由律师事务所设立在交警部门的人民调解工作室。”杨兵说,自2018年6月,该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设立以来,他一直在此工作。
杨兵向记者介绍了不久前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今年4月的一天,出租车司机小周在驾驶途中与前车追尾,造成车上的外地乘客张女士受伤。待交警部门完成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后,小周和张女士就人身损害赔偿出现争议。更糟糕的是,张女士第二天中午就要搭乘航班离开新疆,没有更多时间等待化解纠纷。
小周和张女士来到该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申请调解。杨兵与同事分工协作,安抚张女士的情绪,同时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的法律专业特长,很快就理清了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和金额,并帮助二人达成调解协议。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市区大队事故中队负责人表示,该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积极发挥律师事务所专业团队的作用,依法调解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能够有效处理事故,尽更大可能弥补双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造成的损失。
据了解,2018年6月以来,该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成功调解826件纠纷,协助交警部门提供法律咨询256件,调解赔偿涉案总金额783.3万元。
新疆井然律师事务所主任海瑞介绍,在司法实践中,他和许多律师同仁发现,交通事故的当事方极易因为赔偿问题发生争议,大部分人期待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律师熟悉各类法律法规,精通各类纠纷的处理程序,具有其他群体调解无法比拟的专业优势。
“经过调研,我们也发现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有着现实需要,所以我们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免费为群众化解纠纷。”海瑞表示,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律师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
乌鲁木齐市司法局局长、律师协会党委书记张自敏介绍,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依照法律、政策及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规劝,促其彼此互谅互让,在自主自愿情况下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
2019年初,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在此前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遴选出部分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目前,全市各区县已经有12家律师事务所成立调解室,开始从事人民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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