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市一交警支隊原支隊長受賄貪汙案一審開庭

中國江西網訊 全媒體見習記者劉火兵報道:5月4日,記者從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贛州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贛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原支隊長朱雄武涉嫌犯受賄罪、貪汙罪一案一審近日在該院公開開庭審理。

公訴機關指控,2006年至2018年期間,被告人朱雄武在擔任石城縣公安局局長、崇義縣公安局局長、龍南縣公安局局長、贛州市交警支隊支隊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612.8萬元。2016年至2018年,被告人朱雄武利用其擔任贛州市交警支隊支隊長的職務便利,夥同個體商人王某、贛州市交警支隊秩序科民警王某某,以低價承租市交警支隊車管所西側土地並高價轉租的方式,侵吞國有財產共計人民幣178.9萬元,其中朱雄武實際分得人民幣61萬元。

被告人朱雄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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