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德華去你家附近開演唱會,1000塊門票,你會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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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德華是我十七八歲時的偶像,現在也很喜歡他,原來是盲目崇拜,現在是他的品德高尚!再崇拜如果他到家鄉開演唱會,我可以做義工幫忙支持,這個絕對沒問題能做到,1000塊錢看演唱會就算了,盲目追星得人太多,很多人賣房追星,1000塊錢對我們工薪階層雖不算高,也是不合時宜的盲目!你去了不一定能握手合影!就是感受一下現場氣氛的事!一千塊錢可能坐的位置也不是前排!花那錢不合算!我也奉勸各位追星的與其盲目追星不如做幕後英雄!不花錢還為自己偶像做了事!哪怕小事!如果是不需要為錢糾結的那可以嘗試,如果只是為了去看個演唱會要動用預算或者是透支的!真不如算了!我是這樣有父母公婆預算,有子女教育預算,有朋友之間來往預算,有幫忙朋友的預算,有家庭突發事件預算!追星的預算暫時不在考慮範圍之內!雖然一千出去看看演唱會也不影響什麼,我總覺得不划算!我認識他再怎麼崇拜他人家也不知道你是誰,一千塊錢有可能是別人一個月的伙食費!有點浪費了!兩三百的哪怕是坐最偏僻位置可以感受一次!第二回也不會去了,感受過就可以了!這錢請家人旅遊請朋友吃飯!好歹是面對面的!虛無的感受一下就可以了!除非一輩子都是保證自己不差錢的😄


女霸王20


劉德華10元門票我都不去,劉德華也是人不是稀奇動物,有什麼值得買門票看他,不要講1000元門票,我不是劉德華貢獻者,1000元對我來講,是我兒子讀高中一個多月伙食,是我父母一個多月伙食,1000十日不包伙食工資,在工地上拼生忘死五天工資,如果我把這1000分給乞丐,乞丐感恩無比,把1000獻給無助,落難病疼人,說不定人家日後發財不會忘記你,我把千元送給五保,五保老人,他到處歌頌你功德。錢用在這些人上,功德無量,自己父母,兒女們需要我們養他,卻用1000購買劉德華門票,留下自已父母兒女捱苦,這種人當初父母應該把他流在馬桶裡,不要讓他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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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老頭想說三點;

1.上個月林俊杰個人演唱會就在我們旁邊黃石奧體中心舉行的,追捧的瘋男痴女不少,晚會結束了,荷包裡錢沒了。他還是他,可我還是我,一分錢沒折!

2.如果我用一千元錢可以做這麼幾件事兒,(1)一直捨不得買的上好襯衣來兩件,夏天快來了,外出覺得特有面子;(2)儘管煙酒不沾,或者買一斤龍井招待來客,也算一件特舒心的事啊;(3).給89歲的老母親零用,老人家可能半年都會變著法哄著曾孫玩,自己開心不已!(4)或者省吃儉用,我倆早餐的饅頭包子夠用半年的了!……

3.一千元對我個人的收入而言,相當於月薪的五分之一,沒什麼大不了的,但我還是想用在實處,才覺得踏實!

如有不妥,歡迎吐槽!





老陳鷹擊長空


1000元門票,去不去?很多人不去因為不捨得1000元,還有不喜歡,還有人覺得1000元要用在最實用的地方,對,1000真的不少,假如一天花100可以生活10天了。

我07年看過,1680元門票,當時我媽媽幫我買的票,她支持我的小心願,按當時的想法是看劉德華,但是結束之後這場演唱會就是一種體驗和見識,同時作為一個學生我又很感激媽媽;我們花錢出國旅遊,為了增長見識,我們去電影院看為了更好的觀影體驗等等

把思想按在永久固定的地方是不對的,也許就這一想法恰恰是限制你發展的關鍵。我這麼說不是叫你們去看劉德華演唱會,你可以看自己喜歡歌手的演唱會,你可以去做喜歡的事情,但是就因為1000元就不捨了,你的世界被自己限制在1000元的範圍內了。


365天向上


個人意見,不喜勿噴

我個人相對於來說還是非常喜歡劉德華的真的,他的電影包括他的歌曲我都是非常喜歡,但是你要說讓我花1000塊錢去聽一場演唱會,我還是覺得不是很值當然這是對於我來說

我個人收入並不是很高,一個月就5000來塊錢,然後家庭開支各方面也非常非常的大,平時都不是很捨得花錢,都沒有給老婆小孩或者父母買點什麼,實在是壓力太大了,除開生活費各方面的費用一個月也剩不下什麼錢了,所以1000塊錢我寧願給我自己的父母老婆買點衣服,我也不會去聽一場演唱會的

劉德華的歌是好聽,我也非常崇拜他,其實我在電腦上聽或者手機上聽也是一樣的是吧,只是說看不到他真人,但是也可以看MV或者是視頻什麼的,也不一定去過那個癮,是吧!或許很多人會反駁我,但是可能你們都是家庭條件比較好的,收入比較高的,相對於我們來說,條件優越了很多,我們條件會差很多,花錢花到這個地方確實是對於我們來說不是很值得,別請各位劉德華的粉絲原諒,不是我們不想去,實在是我們也沒有條件去

1000塊錢也夠十來天生活費了,就像還有更窮的人,1000塊錢,可能會夠他一個月的生活或者兩個月的生活費,難道他會拿他一個月或者兩個月的生活費聽一場演唱會嗎?很顯然是不可能的,是吧?所以這個事情還是要看每個人處在什麼樣的角度,在社會上是什麼樣的地位來說吧!


廣漂小強


劉德華是很有名氣的個大明星,從我二十幾歲就經常會在電視上,以及音響各種渠道看過聽過他的演唱會,以前也是大街小巷到處都能聽到他的歌,現在我都五十歲了,聽過的老歌雖說好聽,但是聽久了也就厭了,我喜歡新鮮事物吧,現在網絡互聯網發達,在上面可以找到各種想幹的事情,費用也不貴,以及自己消費能力下也能接受,花一千塊錢去聽那些一遍又一遍的老歌,我想還是算了吧,花那兩個小時我還是喜歡幹別的有意思事情去,感覺自己更迷戀於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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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錢!什麼?1000元錢!看演唱會!不可能!

如果有這1000元錢 我可以在小城市為父母各買一件衣服穿 他們臉上的笑容 會比冬日的陽光都還溫暖。

如果有這1000元錢 我可以給小寶買幾罐奶粉 他胖乎乎的樣子才更可愛 有了充足的營養 長的高高壯壯 等俺老了 走到一起也有面兒。

如果有這1000元錢 我會給老婆買瓶香水 那個廣告看了好幾年 要是給她買了 一定會感動到流淚 那滿滿的幸福 一定會愛我好幾年 這會讓我充滿自豪感。

如果有這1000元錢 等我算一算 一包煙25元 四包煙100元 我能買40包煙 那個過癮 過癮到一塌糊塗 再等我算算:一家三口 吃頓串串 100元錢 整整10頓串串 對於一個吃貨來說 吃得飽飽滿滿 那簡直是生無可戀 只戀串串。

別急 只有最後一個如果了 你要看完:

如果有這1000元錢 我可以給每天上班路過的 那個從不抬頭看我的 衣裳襤褸的 流浪漢

5元錢 算一算 這個善心工程 可以持續200天 他將感動到痛哭流涕 無以為報。當他抬頭瞅我時 那心裡的語言會是:“”我的個天 好大一個善人啊……”

所以 這1000元錢 我是絕不會去追星當白痴做貢獻的!

除非……

1000元 1000元 我的1000元 劉德華那麼愛做慈善 如果可以 可以開場答謝演出 每人紅包1000元 這樣的話 我立馬通知老爸 老媽 老婆 老乞丐 小祖宗…… 假裝歌迷 都去捧場。 兩三個小時 堅持 堅持把演唱會聽完 然後 一起高呼:謝……謝……你……的……愛 ,謝謝你的1000元,人人夢想都實現, happy2019年!





o旅人日記o


對這個問題,首先我要闡明自己觀點:我不是追星族,別說1000快一張門票,就是倒找我錢我也不去湊那個熱鬧!一些戲子藝人耍打牌,都是那些所謂的粉絲捧的,沒有人理睬他們,還不是凡夫俗子一個?現在社會人心不古,本末倒置,試看多少為國家為社會做出大貢獻的科學家也沒有一個戲子排場大!戲子出場無數粉絲前擁後堵,保鏢成群,死了一些粉絲還哭爹喊娘,一些無良媒體掀波助浪……不良記著如喪考妣!那些為國為民的科學家再不見這樣排場,記得國內一個著名科學家去世,新聞媒體發佈訃告,其排場倒不如一個戲子!著實讓人心寒!一些戲子藝人也不自愛,幾個粉絲一捧,就不曉得自己姓什麼,就不曉得天高地厚!還是過去好,三教九流,戲子乃不入流的行當!一些不自重的戲子藝人非要被打入十八層地獄,到時悔之晚矣!


肩包獨行客


為什麼不去呢?這毫無疑問的,去!

02-03年吧,那一年我18歲,

劉德華到荊州開過,

班長知道我迷華仔,給我爭取到值守vip席位,

第一層是武警,第二層保安,第三層警察。

值班規定進場不準帶瓶子。

開始不太懂,後來開唱發現很多人往臺上丟。

劉德華中途說了三次不要丟了。

觀眾繼續,後來抓了幾個典型好點了。

開唱以後大門關閉,不用守門了,主要維持秩序。

其實也沒什麼好維護的,主要防止看臺到vip。

我就站在劉德華五米的地方聽他在臺上唱歌,

那一刻熱血沸騰,但是為人比較低調,

臉上不苟言笑,心裡翻江倒海。

班長問我開不開心,我澀澀一笑說開心啊。

他說開心你表現出來啊,不要憋出毛病了。

在唱愛你一萬年的時候,

隨著愛你一萬年唱落,一架飛機✈貼著體育場頂飛過,我憋不住了,開始跟著唱,熱淚盈眶。

後來雨越來越大,演唱會沒結束已經有人退場,

現場也是亂七八糟。

班長說你走不走,我說不走。

班長帶著其他同事跑了,

我一直站那淋雨聽完。

那時候月工資450,我的一雙最好的皮鞋199。

就在那天泡爛了,回去沒有車,只能走回去。

一邊走一邊回憶演唱會,心情還是久久不能平靜。

那一年,我至今記得。!

17歲聽的第一首劉德華的歌,現在36了。

一路走來,每首歌真的像他唱的,

每首歌都是每張臉。

每首歌都有每段回憶。

噴子太多了。

第一,個人收入支持一場1000的演唱會。

第二,我和我老婆都是劉德華的歌迷影迷。

第三,不要用個人價值觀來衡量別人的。

追星,不是盲目。這是對過去的一種追憶。

為自己青春最後的偶像,畫上句號。

感謝他的電影 他的歌。一路伴隨成長。


人生得奕須盡歡


這個問題我覺得換一種說法會比較好

劉德華去你家鄉開演唱會,門票費1000元一張,如果你是華迷,你會去嗎?

首先,無論是誰,去你家鄉幹什麼,讓你花1000元去參與其中,都會有人不去的,畢竟不喜歡也不稀罕,還讓花1000元,傻?

所以這個問題會引來許多現實回答。比如:我又不喜歡劉德華,還讓我花1000元,我吃飽撐著呀;不就是一個戲子嘛,值1000元去看他嗎?再比如:1000元我可以給我爸媽買好多東西了,買門票?呵呵。等等。所以這個問題是有一點招黑性質的。對於一個喜歡劉德華的人來說,只要經濟條件還行,來自己家鄉開演唱會,都會考慮的,當然買不買又是一回事。對於我自己來說,95年的小夥。小學、初中那會喜歡華仔的歌,高中開始喜歡他的電影,大學到現在喜歡他的品格和處事方式。上學時,你讓我花1000元看他的演唱會,我會毫不猶豫拒絕,現在工作了,經濟條件也可以,如果真有這樣機會,我會珍惜的。還有,這其實跟NBA、歐冠等等差不多,如果NBA、歐冠比賽來你生活的城市,恰好又有你喜歡的球星,讓你花幾千塊錢,你會去嗎?如果是我,我還是會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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