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西安小升初面谈方式新变化公布!

今天(5月5日)下午,西安市教育局召开“2019年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新闻通气会”,发布了相关内容,重点有:

最新消息!西安小升初面谈方式新变化公布!

1.今年将面谈方式由“统一采用谈话方式进行”改为“采用谈话方式进行,有条件的,也可根据实际探索小组活动方式”。小组活动方式也要按照五个监督和五个随机要求,由学校提出方案,报区县教育局审定后执行。

2.

5月10日公布招生计划;

5月20日—5月31日资格审查及网上报名;

6月3日电脑随机派位;

6月15日—6月19日面谈;

6月24日至27日补录;

7月2日民办学校办理学生入学手续,民办小升初工作全部结束。

3.已被民办学校初中录取的学生,如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放弃民办学校学位。

4.2019年秋季开学全市将有175所新建、扩建中小学及幼儿园投入使用,其中新建86所(幼儿园54所、小学22所、初中9所、高中1所)、扩建89所(幼儿园21所、小学46所、初中20所、高中3所),将新增学位10.08万个。

具体内容如下:

2019年西安市招生入学政策的基本思路

一是认真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工作要求。严格对照、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招生入学工作通知精神,西安市教育局制定了《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及《西安市2019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这2项文件,确保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与中省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坚持“稳中求进”的原则。“稳”体现在继续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在入学年龄、入学方式、民办“小升初”继续坚持和完善“电脑随机派位+面谈”的招生方式,随机派位和面谈的比例保持4:6等方面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进”主要体现在进一步完善入学规则,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

义务教育入学的8项变化

1.小学入学年龄。2019年秋季小学入学学生原则上应为201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延缓入学和休学的办理程序。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报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3.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入学登记方式。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使用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登记,适龄儿童少年家长要按照户籍所在区县的招生入学工作细则要求,进行网上登记。

4.各区县学区划分方案和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公布时间。由去年的5月22日,提前到5月10日,其他相关工作也相应提前,整个义务段招生入学工作7月2日全面结束。

5.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高新区托管的原雁塔区、长安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不享受随迁子女政策。

6.解决好下列情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一是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

,要分别提出教育安置意见,落实“一人一案”,并全部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二是妥善安排好辖区内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在学区划分时将现役综合性消防队伍人员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列入学区选择范围;三是新落户人口子女入学,参照《西安市2018年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就学实施办法》执行。

7.民办小学招生。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统一时间登记,在区县教育局指导下做好招生工作。民办小学招生范围为西安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西安市义务教育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

8.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各区县(开发区)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义务教育阶段的青少年体育学校、艺术学校等学校招生要纳入所在县(区)统一管理。

民办初中招生入学政策的4项变化

1.落实中省文件中“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要求,坚持和优化西安市“电脑随机派位(40%)+面谈(60%)”的民办学校招生方式。今年将面谈方式由“统一采用谈话方式进行”改为“采用谈话方式进行,有条件的,也可根据实际探索小组活动方式”。小组活动方式也要按照五个监督和五个随机要求,由学校提出方案,报区县教育局审定后执行。

2.招生入学工作时间节点。民办学校招生要坚持与公办学校同步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不得跨市域招生,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有序做好招生工作。5月10日公布招生计划;5月20日—5月31日资格审查及网上报名;6月3日电脑随机派位; 6月15日—6月19日面谈;6月24日至27日补录;7月2日民办学校办理学生入学手续,民办小升初工作全部结束。

3.严格按计划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由审批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部颁班额标准(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编制,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下达学校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4.参加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未被录取的学生,于6月30日前,由各区县教育局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19〕50号)安排入学。已被民办学校初中录取的学生,如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放弃民办学校学位。

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西安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实行属地化管理,市教育局负责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各区县教育部门承担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管理责任,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政策。

5月6日,根据《西安市2019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各区县将公布民办学校招生具体实施方案。5月10日,各区县义务教育学区划分方案和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将向社会公布。

2018、2019年中小学及幼儿园

学位保障情况

一、2018年中小学及幼儿园学位保障情况

(一)人口迁入情况

2018年4月,根据市公安局提供从2017年9月到2018年3月迁入学生5.9万人,平均每月迁入学生0.84万人,据此预计全市到今年8月31日秋季开学时还会新入籍3-17岁学龄人口4.21万人。2018年秋季入学人数将达到10.11万人。新入籍学生集中分布在莲湖、未央、雁塔3个行政区以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沣东新城。

(二)学位保障情况

2018年,全市计划在秋季开学投入使用新建、扩建中小学及幼儿园152所,建成后可新增学位6.45万个,同时,通过整合教育资源、挖潜等方式共计新增学位10.11万个,满足适龄青少年、儿童入学、入园需求。

据后期统计,2018年9月1日,全市实际投入使用中小学及幼儿园共181所(新建87所、扩建94所),较原计划152所增加29所,新增学位7.83万个。其中:幼儿园81所(新建67所、扩建14所),新增学位2.2万个;中小学100所(新建24所、扩建76所),新增学位5.63万个,同时,通过整合教育资源、挖潜等方式共计新增学位10.11万个,各区县、开发区的秋季入学工作均比较平稳、顺利。

二、2019年中小学及幼儿园学位保障情况

(一)人口迁入情况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3月底,西安市累计新迁入幼儿园、小学、初中学龄人口37852人。其中,2019年3月迁入3-17岁学龄人口5467人。3月单月迁入0-17岁学龄人口最多的为雁塔区(1079人),其次为莲湖、未央、高新、经开、浐灞、西咸新区,月迁入学龄人口均超过500人。

(二)学位保障情况

通过对接市公安局以及多次对各区县、开发区2019年秋季学位供给状况的摸底调研,西安市农村区域学位普遍富余,不存在学位缺口。目前,人口迁入主要集中在城六区、长安区、西咸西区及开发区。

通过测算,城六区、长安区、开发区及西咸新区今年秋季学位总需求数为30.46万个(其中,小学11.54万个、初中8.54万个、幼儿园10.38万个),总供给数(含今年投入使用新建、扩建增加学位)为30.69万个(其中,小学11.78万个、初中8.8万个、幼儿园10.11万个),能够保障适龄少年儿童的入学需求。

(三)秋季投入使用学校进展情况

2019年秋季开学全市将有175所新建、扩建中小学及幼儿园投入使用,其中新建86所(幼儿园54所、小学22所、初中9所、高中1所)、扩建89所(幼儿园21所、小学46所、初中20所、高中3所),将新增学位10.08万个。

“名校+”工程深入推进

“名校+”行动计划是落实教育电视问政和国督办督导意见整改工作、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一项重大举措。

2019年“名校+”工作重点

(一)深化市校合作,扩大“名校+”办学模式。

2018年12月,市政府与陕西师范大学签署了《西安市人民政府 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合作框架协议》。根据该协议,陕西师范大学将在深化西安教育改革、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科技研究创新及成果转化等各个领域,与西安市政府开展深度合作。2019年市教育局将全面落实合作协议内容,深度挖掘利用陕师大的优质教育资源,助力“名校+”工程向纵深发展。目前,经各区县开发区摸底统计,市区薄弱学校共计222所,市教育局将针对摸底情况,制定差异化帮扶方案,分类别、分批次帮扶改造提升。

(二)强化考核激励,提升“名校+”工程工作实效

“名校+”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肯定,已列入我市全年的重点工作。为确保“名校+”工作更加富有成效的深入推进,市教育局制定印发了《西安市“名校+”工程工作考核评价办法》,以“+校”发展、提升效果、家长的满意度提升为考核评价重点,从“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教师队伍建设、学校文化建设、生源建设及硬件设施提升”等方面设置综合考核评价指标,对全市“名校+”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三)改革创新,着力破解制约“名校+”工程的体制机制障碍

当前的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不能完全适应“名校+”工程,且教师校长薪酬待遇与“名校+”改革不能完全匹配。2019年,市教育局将针对前述问题,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寻求突破,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名校”补充优秀的管理人员和教师,为人才合理流动创造条件;将部分公办“名校”和“+校”列入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实施编制备案制,建立更灵活的用人机制。在教师薪酬方面建立完善激励和保障机制,适当增加“名校”校长和双校任职干部的工资待遇,提高到“+校”工作名师的绩效工资和补贴标准,调动“名校”优秀教师到“+校”任教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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