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资县纪委监委抓住“三个关键” 全面推动法法衔接高质高效

为进一步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要求,卓资县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立足实际,积极探索,以内控机制、衔接司法、案件突破“三个关键”为抓手,把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作为监察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为努力实现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不断作出新的努力。

一、以“内控机制”为基础,提升纪检干部业务能力

卓资县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的理念,不断完善内控机制,从三方面入手,严把案件程序关、证据关,为案件查办打下坚实基础。一是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县纪委监委在常规学习中,增加了监察体制改革相关文件、纪法衔接、法法衔接相关规定的解读,强化干部法法衔接意识。此外,县纪委监委专门组织富有纪律审查经验和职务犯罪查办经验的同志、领导授课,从谈话技巧、疑难问题解决、证据收集、条款引用及法律知识等各方面对全体纪检干部进行了分类讲解,进一步提高干部法律意识与办案能力。二是根据监察法要求,对承办部门、专案组调取证据、采取措施都进行了严格规范,确保案件每一个节点、每一个程序都符合规范,做到审批严谨、程序合规、手续完备。三是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证据意识,以刑事诉讼法中对证据的要求为标准,对调取的每一份证据、制作的每一份笔录,都做到手续完备、内容清晰、客观真实、逻辑严密、与案件相关联、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从而达到有力指控犯罪的效果。

二、以“衔接司法”为关键,强化沟通协作同心同力

一是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和沟通。卓资县监委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充分运用留置、边控等调查手段,及时协调提请公安机关配合。截至目前,卓资县监察委员会共采取留置措施3人,留置过程均顺利、高效,这和我委与公安机关的配合密不可分。二是加强与公诉部门的沟通。对案情复杂的案件,卓资县监委邀请公诉部门提前介入,对案件事实、证据部分进行交流、探讨,对需要补充的证据提前进行交流,避免案件退查带来的时间延长,保证案件高质、高效办结。三是加强与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的联系。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卓资县监委对移送案件相关手续办理、电子卷宗制作、移送案件日期等问题与案件管理室提前进行沟通、确认,保证案件顺利、高效衔接。

三、以“案件突破”
为核心,确保审查调查安全规范

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卓资县纪委监委将案件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作为办理案件的重中之重,严格落实审理和各纪检监察室的沟通协调,坚持严细深实,坚持时间服从质量,严把事实证据关、定性处理关、程序手续关,既实践好“四种形态”,又依纪依规,确保案件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在初核初查过程中,合理运用法定调查措施和纪委、监委可使用的调查手段深挖细查,在审查调查特别是留置案件的调查处置中,注重强化审理与调查工作的协作配合,由审理室提前做好统一把关工作,同意移送司法机关的,经审理部门审核报批后移送司法机关。对于启动留置调查程序的案件,做到先处后移,充分体现了党对反腐败机构的统一领导和监委对公职人员监察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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