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4 乌兰察布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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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一.察右后旗交通运输局路政执法大队长办公用房超标问题。经查,郝波在担任察右后旗交通运输局路政执法大队长期间,违规使用33平米办公用房,超标准使用24平米,其行为严重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违背。2018年8月,中共察右后旗纪委给予郝波党内警告处分,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旗交通运输局局长赵江、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组组长罗文慧进行全旗通报批评。

二.凉城县岱海镇元山子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郭海俊违规操办生日庆典问题。2018年2月,郭海俊在凉城县为其孩子举办十二岁生日庆典,违规邀请管理对象6名,违规收受礼金1700元。郭海俊同志身为党员干部,党性、规矩意识不强,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6月,郭海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予以退还。

一、关于卓资县旗下营镇在上班期间有八名干部不在岗的问题

2018年9月10日,自治区党委第八巡视组在旗下营镇巡视检查时,发现镇里张莉、杨志彪、闫强、孟海文、何利俊五名干部长期不在岗,经镇党委研究决定从2018年9月起停发工资,责令本周回单位作出深刻检查,并说明原因;镇纪委于9月11日对周贤、徐彩霞两名干部进行了约谈,本人做了深刻检查;对韩丽华因病未履行请假手续,要求本周补齐请假手续。

二、关于卓资县旗下营镇副镇长范学斌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和旗下营学校校长倪斌晓办公用房面积超标的问题

经巡视发现,旗下营镇副镇长范学斌办公室(215)和旗下营学校校长倪斌晓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镇党委书记朱啟宏、纪委书记吕宁国对范学斌同志进行了约谈,本人作出书面检查。县纪委监委将对以上两人办公面积超标问题进行进一步处理。

县纪委监委对以上巡视发现的问题进行全县通报批评,以上问题暴露出卓资县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对待工作纪律思想麻痹,县纪委监委三令五申强调“四风”及工作作风问题,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但仍有部分干部我行我素,顶风违纪,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并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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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党风政风监督室 党风政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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