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區檢察院對三起認罪認罰案件 集中進行不訴宣告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是新刑事訴訟法修改中的一項重大內容,其規定了對指控犯罪事實不持異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依法從寬處罰。為促使該制度有效落實,貴陽市南明區人民檢察院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及精神,第一時間與司法局溝通、協調,在本院安排了值班律師,來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權益。

南明區檢察院對三起認罪認罰案件 集中進行不訴宣告

南明區檢察院對三起認罪認罰案件 集中進行不訴宣告

南明區檢察院對三起認罪認罰案件 集中進行不訴宣告

南明區檢察院對三起認罪認罰案件 集中進行不訴宣告

近日,該院在審查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王某某盜竊案、吳某某故意毀壞財物案、彭某某故意毀壞財物案時,發現幾名犯罪嫌疑人從偵查階段起就一直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故在訊問時通知了值班律師,並在值班律師見證下與三名犯罪嫌疑人分別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考慮到三個案件均為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輕微刑事案件,其中兩個案件雙方當事人還達成了和解協議,且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故該院決定對三名犯罪嫌疑人相對不起訴。

2019年4月15日,該院集中對三名犯罪嫌疑人進行了不訴宣告。在不訴宣告過程中,承辦檢察官分別對向三名犯罪嫌疑人宣讀不起訴決定書,對作出不起訴決定的緣由進行了詳細的釋理說法,並對三名被犯罪嫌疑人進行了法制宣傳再教育。三名犯罪嫌疑人均表示,已經認識到自己的行為觸犯了法律,本次能得到不起訴處理是源於對犯罪行為和自身認罪悔罪情節等綜合考量的結果。均表示會珍惜此次機會,積極學習法律知識,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識,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