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北区院提起公诉的两起涉黑案件公开宣判

路北区院提起公诉的两起涉黑案件公开宣判

近日,由路北区院提起公诉的刘某某等27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敲诈勒索一案;苏某某等14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抢劫、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非法侵入住宅一案,在路北法院依法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十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

路北区院提起公诉的两起涉黑案件公开宣判

这两起案件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路北区院提起公诉的首批涉黑案件,也是首批作出一审判决的案件,打响了路北区院打击黑恶势力刑事犯罪的“第一枪”。在上级院和区委的领导部署下,路北区院认真履行检察职责,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扫黑除恶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集合全院办案智慧和精干力量,成立了以检察长魏宝成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职责任务,不断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努力把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路北区院提起公诉的两起涉黑案件公开宣判

在办理这两起案件过程中,路北区院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认真审查每一本案卷,查清每一起犯罪事实,反复核查每一份关键证据,详细制定提审、讯问、出庭等各个环节工作预案,通过庭审过程中缜密的讯问、详实的示证、客观的质证、精彩的辩论,确保了黑恶势力犯罪得到有力指控。

路北区院提起公诉的两起涉黑案件公开宣判

两起案件的成功办理,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维护了社会稳定,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今后,路北区院将继续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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