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用女兒的銀行卡轉賬露馬腳,孟村男子被抓後還30多萬元

欠錢不還,用女兒的銀行卡轉賬露馬腳,孟村男子被抓後還30多萬元

本報訊 (通訊員 劉黎明 記者 張亭)孟村的李某欠錢不還,還利用女兒的銀行卡轉移財產。3月25日,孟村法院法官將李某在賓館抓獲。在法官的勸說下,李某歸還了欠款。

張某與李某是多年的生意夥伴,雙方常年存在經濟往來。截至2018年6月19日,李某欠張某84萬餘元。此後,李某陸續還款50餘萬元。對剩餘的34萬餘元,張某多次催討,李某一直未還。無奈之下,張某於2018年9月一紙訴狀將李某訴至孟村法院。法院經審理後判決,李某於本判決生效後10日內償還張某34.36萬元。

判決生效後,李某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張某於2018年12月向孟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立案後,法官向李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財產申報表等執行文書,並通過法院執行查控系統,對李某的財產狀況進行了查詢。因李某無可供執行的財產,徵求張某意見後,法官終結了本次執行程序。

今年3月初,法官吳玉超接到張某提供的線索。張某稱,李某多次利用女兒的銀行賬戶轉款。執行人員馬上開展調查。執行人員調查發現,在民事判決書生效甚至執行案件立案後,李某前後10餘次使用其女兒的銀行卡進行大額轉款,金額累計高達近20萬元。

發現這一情況後,吳玉超與執行人員一方面繼續督促李某主動償還債務,另一方面蒐集整理李某的犯罪線索。

3月25日,執行人員在孟村某賓館將李某抓獲。李某仍堅稱自己不是不還錢,只是先把錢還給別人了。吳玉超對李某進行了教育,李某也認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提出馬上和家人聯繫湊錢履行義務。3個小時後,李某的家人將10萬元現金交到法院,並將剩餘的24.36萬元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打到法院執行賬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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