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三心三力”辦好民商事案件

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的高速發展,新的商業模式和交易方式層出不窮,給人民法院的民商事案件審判工作帶來了新的挑戰,加之基層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因此如何辦好新常態下的民商事案件就成為了每一名員額法官必須思考的問題。2012年至今,本人先後在漢濱區人民法院民二庭、關廟法庭協助和主辦了上千件民商事案件,通過大量的審判實務和潛心學習,對如何做好民商事審判工作有了一些新認識、新體會,在此與大家共同分享。

堅持“三心三力”辦好民商事案件

堅持“三心”,辦好民商事案件一要細心。記得2017年陝西省員額法官的面試考題之一是:如何提高裁判文書質量。本人認為最重要的也是最基本的一點就是細心。從文書的起草就得細心的核對當事人信息、認真推敲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仔細琢磨事實認定和本院認為部分,然後送達文書之前一遍遍一字一句的核對,最後向當事人送達文書也不能馬虎,否則可能因為未及時送達而導致法律文書不能生效、當事人的抱怨指責。二要有愛心。在基層法庭,審理最多的民事案件類型就是離婚、追索勞動報酬、鄰里糾紛、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熟人間的民間借貸、贍養糾紛,面對最多的就是農村老百姓,他們大多都很淳樸但家裡經濟條件不太好、文化程度不高、很少有人請律師,不懂得怎麼打官司。所以,在他們訴訟各環節,我們都要有一顆換位思考的心、仁愛的心,仔細傾聽、認真記錄他們的訴求,有效引導他們參與庭審,悉心向他們釋明法理。鄉親鄰里之間的矛盾,儘量使用調解,因為調解結案基本都是案結事了,皆大歡喜。當然,遲到的正義對於有的當事人來講可能就是非正義。處理有的案件,當斷則斷,迅速做出判決,使得法律文書儘早生效,有力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有這樣一個案例,張某是安康關廟人,在天津打工時認識了一個東北小夥李某。李某向張某借了兩萬元,沒有打借條,但是有微信聊天記錄和轉賬憑證。2018年10月張某起訴到天津某法院,2019年年初天津法院因張某不是天津常駐人口而將本案移送我院。我拿到案件後,查看案卷情況,聯繫當事人,很快進行了庭審。開庭那天,張某帶著她的證據來了,李某未到庭,本案進行了缺席審理。庭後,我給李某打電話核實情況,李某稱其沒有向張某打借條,不存在債權債務關係,張某的轉賬是因為兩人為戀愛關係。但根據張某提交的雙方微信聊天記錄證實李某多次提出等他有錢了就會把兩萬元還給張某。休庭後第二天,我進行了宣判,判決由李某向張某清償借款2萬元。宣判後的第三天,張某打來電話,激動的連連致謝,李某已經將兩萬元還給她了,本以為她為了這兩萬元會在天津和安康之間來回奔走,她聽說打官司有的打幾年也沒有著落的,沒想到幾天的時間通過法院就把事情這麼快捷的解決了。當事人每一聲“感謝”體現了我們的愛心讓司法更好的“貼近百姓、貼近規律、貼近基層、貼近社會”。

三要有恆心。對於繁雜的案件和每天絡繹不絕的當事人,特別是有的當事人不但不理解我們的工作,反而懷疑我們的公正、侮辱我們的人格,我們往往會感到疲憊、氣憤和煩躁不安。有時心裡也會打退堂鼓,也想偷偷懶。可是每次想到自己學了7年的法學,想起當初自己對法官職業的嚮往、對法學的選擇、在任命審判員時候的宣誓,心底還是再次堅定當初的想法,要守得住清貧、耐得住寂寞,“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雖任重道遠,但相信只要我們持之以恆,必定有實現“法律至上”的那一天。

堅持“三力”,辦好民商事案件。一要有執行力。我們手上有很多案件需要辦理、有很多當事人需要聯繫、有很多現場需要勘察,但有時總想放一放、緩一緩。明日復明日,明日何其多。列出工作清單、案件清單,每天督促自己去完成。不然負重前行,負擔只會越來越重,最後無法前行。簡易案件,早上開庭,最好在下午寫出判決,三天內儘快核對文書、完成送達。二要有學習力。學習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對我們的審判實踐有直接影響。一方面,法律規定在不斷的變化更新,不時出現新的司法解釋、新的典型案例、新的最高法指導案件,這都需要我們學習。另一方面,還應對法律理論進行進一步學習,掌握基礎法律理論,判決的大方向和思路就會更清晰明瞭,也更有助於我們理解法律條文規定的淵源和合理性。否則可能會出現引用的法律條文有誤或者做出錯誤的判決,就個人而言,反映的是法官個人的專業水平、履職問題,就單位來說,更影響法院所代表的司法權威。

三要有創新力。工作中多動腦筋,創新工作思路,多方借力,才能提高工作效率。以微信公眾號、微信聯繫群為載體,藉助人民調解員、村幹部、鎮幹部,藉助脫貧攻堅、振興鄉村戰略,藉助多元化解矛盾糾紛制度,去年我們法庭受理的民商事糾紛中有百分之六十的案件都是藉助多方力量協同調解化解矛盾糾紛的,其中例如影響較大的醫患糾紛案、原被告為前妻前夫的健康權糾紛發回重審案等。因此,我們要注重自己創新力的培養,面對困難和問題,要多想辦法,去創造性的完成工作。


作者簡介:劉悅,女,1986年8月出生,漢族,四川自貢人,中共黨員,2012年從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碩士研究生畢業後,通過陝西省選調生考試進入安康市漢濱區人民法院工作,先後在民二庭、關廟法庭工作。2014年11月任助理審判員。2017年11月任審判員、員額法官。曾被評為審判工作先進個人、辦案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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