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这名男子因寻衅滋事被拘留十日!

近日,伊旗公安局接到报警称:伊金霍洛镇塞乌聂盖村四社木材厂附近,醉酒男子白某某阻拦中铁九局电务公司的运输车辆。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在处警过程中,白某某不听民警劝阻,拉扯推搡民警,致使派出所民警陈怀宇、袁伟不同程度受伤。

经调查,以上事实有违法嫌疑人陈述和申辩、受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现场勘验笔录、现场照片、伤情照片、视听资料、道路补偿协议等证据证实,白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伊金霍洛旗公安局依法对白某某进行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

醉酒闹事不是法外之地,饮酒当适量,酒后违法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鄂尔多斯这名男子因寻衅滋事被拘留十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