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申報開始了,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一定要注意這個新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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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申報開始了,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一定要注意這個新提示

叮鈴鈴!稅務局提醒您,季度申報期已經到啦!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季度申報時,會有一個新的提示框,不要直接關掉哦,裡面有重要內容呢!

提示內容如下

季度申報開始了,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一定要注意這個新提示

如果您在第一季度沒有銷售不動產,請選擇“否”。如果您有銷售不動產,選擇“是”之後,將會出現如下提示:

季度申報開始了,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一定要注意這個新提示

請根據實際情況準確填寫數額。為什麼會有這個新提示呢?如果您還不瞭解原因,就趕緊往後看吧!

請您瞭解《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第一條的規定。

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下同)的,免徵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後未超過10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免徵增值稅。

這兩種情況有什麼區別呢?我用例子來說明一下吧!

案例一

A公司為小規模納稅人,2019年選擇按季度申報增值稅。A公司2019年1-3月銷售貨物9萬元,提供服務7萬元,銷售不動產12萬元。(以上均為不含稅銷售額,不存在差額徵稅情況,下同)

案例解析

A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合計銷售額=9+7+12=28萬元。

28萬元<30萬元,因此本季度發生的全部銷售額均可享受增值稅免稅政策。

本季度A公司免徵的增值稅額=(9+7)*3%+12*5%=1.08萬元。

按月申報的小規模納稅人,本月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含不動產銷售額在內,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按季申報,季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那麼,企業本月發生的銷售額全部可以免徵增值稅。

案例二

B公司為小規模納稅人,2019年選擇按季度申報增值稅。B公司2019年1-3月銷售貨物15萬元,提供服務8萬元,銷售不動產12萬元。

案例解析

B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合計銷售額=15+8+12=35萬元。

35萬元>30萬元,不符合全部銷售額免徵增值稅的規定

但扣除不動產的銷售額後,本季度銷售貨物、提供服務的銷售額=15+8=23萬元

23萬元<30萬元,按照文件規定,本季度銷售貨物、提供服務的銷售額可以免徵增值稅

本季度B公司免徵的增值稅額=(15+8)*3%=0.69萬元

本季度B公司需繳納的增值稅額=12*5%=0.6萬元

也就是說,本季度,B公司最終要繳納0.6萬元的增值稅額。

季度申報開始了,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一定要注意這個新提示

按月申報的小規模納稅人,本月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含不動產銷售額在內,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按季申報,季銷售額超過30萬元),但扣除不動產銷售額後,未超過10萬元的(按季申報,季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可以免徵增值稅。

為了確保您可以準確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我們特意增設了這個提示。請您根據實際經營情況準確填寫哦!來源:廈門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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