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
4月23日,寧洱縣人民法院對楊某等人尋釁滋事案作出了一審公開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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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楊某、湯某等人長期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或者其它手段,在一定區域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擾亂了經濟、生活和社會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敗壞了社會風氣。
其中,被告人楊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採取糾纏、威脅、聚眾造勢等手段強索他人錢財5.6萬元人民幣,數額巨大,法院認為,其行為構成了尋釁滋事罪和敲詐勒索罪,數罪併罰,判處楊某有期徒刑六年。其餘被告分別獲刑一年零六個月到五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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