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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孩子,创业做微商。我不会支持。
然后她处心积虑地包装自己。我可以理解。
然后她因为自称“阿里高管”,被骂了个狗血淋头。这个,我觉得有点过分。
这个女孩子,应该不算骗子。自吹自擂嘛,江湖普遍规律。好歹金山混过,好歹阿里混过,何况她那个阿里健康什么什么总经理也算跟阿里有点渊源。就算是自封的,也是江湖常态。
那她错哪儿了呢?错就错在自称阿里的高管。要是自称别家的高管,比如唐骏之流,大家也就一笑了之。偏偏自称一个靠这个起家的。贼虽然不一定喊捉贼,但贼一定对贼很敏感。
一个能把别人控股收购,说成自己反收购的,真的比这个女孩子,有过之而无不及。
一个能把救命恩人坑成寇仇的,真的比这个女孩子,有过之而无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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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我跟马云、马化腾几乎同时创业(腾讯早几个月)。马云在杭州,马化腾在深圳,我在成都。同样,都不是北上广三大。然后马云选择了电商,马化腾选择了社交,我选择了VR。马云跟马化腾现在已经是中国IT行业两大寡头。而我作为先驱者,已经被拍死在了沙滩上。
但是(这里当然必须有个“但是”),如果当年拿到杨致远10亿美元+这么个救命钱的是我,而不是马云,那么雅虎一定是当今世界上胜于谷歌和微软的公司,而杨致远也会依然在全球IT界的塔尖谈笑风生。
可惜,我只跟朱啸虎(对,就是那个投了OFO成名的家伙)有过一面之缘。他问了我一句话,你这个有多大的市场。我说,不知道。然后,就没有然后了。然后朱啸虎终于投到OFO这么个大饼,一日吃饱终身不饿。
中国人自古就讲“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不过我想,也许马云只是外星人,所以不懂得中华礼义。所以,跟他计较不着。
只是有着这样一个不可救赎之罪的阿里,它的高管,能是什么好东西呢?
环球时报 特约评论员
中国科学报 金融和科技专栏作者
2011中国十大互联网分析师
2013百强自媒体
2017十大影响力自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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