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夷陵区法院集中巡回审判金融案件



4月29日上午,在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雾渡河法庭主持调解下,三峡农商行两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顺利调解结案。

自4月12日夷陵区人民法院“金融案件巡回审判集中执行月活动”开展以来,雾渡河法庭积极响应,认真贯彻落实活动方案,集中办案力量,迅速投入到金融案件巡回审判工作中。截至4月29日,法庭共受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11件,金额近150万元,涉及雾渡河、樟村坪、殷家坪、下堡坪等地多家金融机构。其中,已调解结案4件,采取诉讼保全措施3件。其余案件均已向被告送达了应诉材料,五月初将开庭审理。

对金融机构起诉的案件,案件承办法官认真研判,因“案”制宜拟定工作计划。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以被告方居住地远近为切入点,先行处理一批案件事实较为清楚、当事人争议不大的案件,随后再集中力量“啃硬骨头”。在送达过程中,法庭工作人员主动联系金融机构负责人,第一时间掌握被告电话号码、详细现住地址等信息,快速、准确地将传票、诉状副本等诉讼材料送达当事人,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雾渡河法庭在案件审理中坚持调解优先,依托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村社基层组织的力量,采取就地开庭、当庭调解等方式开展工作。在依法维护金融企业合法权益并充分考量借款人的实际偿还能力的基础上,主持双方当事人达成最优还款方案,力求社会和谐稳定。在巡回审判工作专班的指导、协调下,截至4月29日,雾渡河法庭已调解结案4件,结案标的金额836628.5元。

未来的数周,雾渡河法庭将进一步加大审判力度,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确保审判活动“出实招”“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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