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萬元月薪誘惑 “打洋工”變“打黑工”威海14名務工人員上當

齊魯晚報濟南5月6日訊 (記者 崔巖 馬雲雲 通訊員 許姣) 因為國外比在國內掙錢多,不少人選擇外出“打洋工”。然而,很多人往往只看到了出國打工的高收益而忽視了其背後暗藏的風險。近日,威海經區法院審理一起案件,14名務工者受萬元月薪誘惑,交納高額費用前往日本打工後才發現,背後暗藏騙局。

“出國月薪最低上萬元。”面對如此誘餌,去年10月11日,29歲的小旭(化名)與威海某出入境服務有限公司簽訂了《日本簽證委託代辦協議書》。根據該協議書,雙方約定:由該公司為小旭辦理赴日三年多次往返旅遊簽證,並安排他赴日“刷貨”。該公司承諾,保證小旭每年赴日六次以上,且月純收入人民幣一萬元以上,低於一萬元的部分該公司負責補齊。若未達到上述標準,該公司將在兩天內退還他全部辦理費用兩萬五千元。

收入高,公司又給出了保底承諾,按照該公司要求的25000元費用,小旭痛快地交了錢。與小旭情況相同,威海還有13人與該公司簽訂了相同的協議。在收到小旭等14人繳納的費用後,該公司很快為他們辦好了出國簽證,併為他們安排了赴日“刷貨”的業務。就這樣,小旭等人滿懷期待地背上行囊出發了。

然而,令小旭等人沒想到的是,現實並不如該公司所承諾的那般美好,他們的首次出行並不順利,此行純收益並未達到該公司所承諾的一萬元。

日本歸來後,失望至極的小旭等人帶著滿腔怒意來到該公司進行交涉,要求其按照協議約定返還相關費用。為平復小旭等人的不滿情緒,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吳某承諾,將退還他們已支付的簽證費服務費,但日子一天天過去,吳某卻遲遲未能兌現承諾。小旭等人一怒之下,將該公司告上了法庭。

原告小旭與被告威海某出入境服務有限公司、被告吳某委託合同糾紛一案,威海經區法院於2019年4月10日立案受理後,依法公開開庭審理。

在法院的多輪調解下,小旭等14名出國務工人員與威海某出入境服務有限公司達成了調解協議,該公司承諾將採用分期支付的方式,減半退還14名出國務工人員的簽證辦理服務費,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吳某承擔連帶責任。如該公司逾期支付,小旭等人有權按照25000元的標準申請強制執行。

“在本案中,原被告所簽訂的協議名義上是簽證服務費,實際上是辦理赴日‘刷貨’的服務費,而赴日‘刷貨’這一行為屬於非法勞務。”審理此案的威海經區法院民事審判一團隊法官助理張德民解釋說,本案中原被告所籤協議符合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情形,應當屬於無效協議。

張德民表示,基於無效協議取得的財產,雙方應當相互返還。但在本案中,考慮到原告出國一個月確實取得了一定數額的收入,被告也為此支付了一定的費用。且原被告雙方在均應知曉出國“打黑工”為法律所禁止的情況下,仍然簽訂協議,對於協議無效均存在過錯,雙方的損失應當根據過錯大小進行合理分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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