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以来,进行了一系列审批服务改革。近日,该局将建设工程设计要求提至供地前,与规划条件同步提出、核发,作为土地出让条件的一部分,在供地时一并进行公告。
也就是说,土地挂牌入市时,已经在规划要点中明确未来该地块主体高度、地下空间布局、相邻地块通道等建设工程设计要求。
这意味着,土地入市时,官方对其本身未来的建筑布局和建筑高度都已经做出明确的规定。
从开发建设上看,对于已经确定详规的区域是好事,例如济南CBD详规和先行区阳台区详规,在土地出让时确定好工程设计,使得开发企业必须按照整体详规进行开发,是对原有详规的很好的原则性保护。
对于没有具体详规的新城区域,则并非都是适宜的,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房企的自主研发、概念创新和设计创新的主动性。
而对于开发企业而言,产品研发和创新受到抑制,个性化产品难落地,产品差异性降低。
因此建议此规定因地制宜,保证重点区域按照城市总体设计开发建设的同时,也要注意发挥房企自身的创新和能动性,使得我们的城市充满创新和个性,洋溢自由和美丽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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