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参加黑社会组织 淄川检察机关公布3起案件

大众网淄博·海报新闻5月7日讯(记者 徐丹青 见习记者 刘怀远)近日,记者从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了解到,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检察院公布3起案件,涉及受贿、参加黑社会组织等案情。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检察院公布3起案件:

日前,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存旭、孙富豪、贾程惠、贾庆华寻衅滋事一案,经淄川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李存旭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孙富豪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贾程惠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贾庆华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日前,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检察院对淄川区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淄川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原主任于荣庆,以涉嫌受贿罪决定刑事拘留。

日前,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对犯罪嫌疑人刘昊业批准逮捕,以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对犯罪嫌疑人孙健批准逮捕,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犯罪嫌疑人张凯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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