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婦女”成為“婦女”?

三八婦女節彷彿自帶熱點屬性,這幾年一到三月初,婦女節的話題必定激起千層浪。隨著女權意識在中國的發展和性別運動的開展,這場討論愈加深入而廣泛。討論的焦點集中於:該不該拒絕“三七女生節”而堅持“三八婦女節”。

讓“婦女”成為“婦女”?

三七女生節的起源有多個說法,現今已難以考證其真實起源,如今的“女生節”似乎並不壞,高校之中開展的各項活動甚至稍顯溫情和關懷。同時,越來越多的女性參與“女生節”的狂歡之中而拒絕慶祝“婦女節”——年輕的女性為何不願意過“婦女節”?婦女的詞義發展至今,早已與原意相去甚遠。古時已嫁曰婦,未嫁曰女,“婦女”實際上由兩個詞組成,囊括了各個年齡段的女性。然而隨著“婦女”詞義的演變,“婦”在詞中的意義明顯被強化,而“女”字“未嫁”的意義卻漸漸減弱。當我們說“少女”、“仙女”、“婦女”、“剩女”這些詞的時候,我們的語感中首先意識到的是“女”之前的定語,“女”字只表示了一種性別,如果我們運用“少男”、“仙男”、“剩男”的表達也都是完全合理而通順的。也就是說,“婦女”的詞義範圍已然縮小,在當下,“婦女”這詞給予我們最直觀的感受是“年齡偏大”的已婚女性。並且在社會現實規則的投射中,“婦女”這一詞早已變了味兒,“婦女”這個詞的前邊常常加上“中年”/家庭/農村 這一類詞,與“落後”、“沒文化”等等想象聯繫在一起,這是社會現實規則通過大腦在語言當中的投射,詞義的改變過程不可逆,

即使我們不願意接受這樣的演變,但事實已經如此。在現實社會語境下的女性恰恰在意年齡上的身份認同,傾向於慶祝“女生節”也就不難理解,儘管她們中的部分並不瞭解慶祝的內容。

女生節的來源並不明朗,然而當下高校中熱衷於慶祝女生節的原因卻是能從上文窺見一二,換句話說,在人們看來,婦女節和女生節的區別只在於慶祝對象年齡上的差距,在我看來無需再創“女生節”。況且反觀當下慶祝女生節的風氣,拉橫幅、送花、送奶茶,女生節成了男同胞們主導的“關愛日”,甚至出現商家覬覦”女生節“這龐大的消費人群,打出”女神/王節“的名片以獲取更大的利益,通過物化女性使得女性在社會中的評價片面化,這是多麼邪惡的做法,極端利己主義可見一斑。從婦女節的起源和發展上看,可以說女生節是鬥爭成果庸俗化的結果,也遮蔽了女性生存狀況的實質。女生節給人一種當今女生獲得了性別紅利的假象,從而掩蓋了這之中充斥的性別歧視、男女二元對立、男性對女性的規訓和刻板印象,“婦女節“的意義也就被消解了。婦女節(International Working Women's Day)是鬥爭的產物,無數女權主義者致力於維護女性權利和女性意識的覺醒,致力於消除父權社會以來固有的偏見和追求屬於女性的平等和公正,這是屬於女性群體的節日,祝福也好,送禮也罷,最重要的身為女性自身,尚需意識到這個節日的價值,而不是再次成為這個社會的客體和附屬物,看似是對女性的抬高和追捧,實則以另一性別的觀念規定而侷限了女性氣質。

既然三七女生節的價值已然被消解,那麼促使女性自覺地、有意識地參與三八婦女節,重憶平權運動的歷史或許更為重要,在我看來,將“婦女節”更名為“女人節”不失為一種好的出路。提倡堅持“婦女節”的仁人志士常打出這樣的定義:“婦女不單純指已婚女性,司法解釋中定義14歲以上的女性稱為婦女,未滿14歲的男女稱為兒童。也就是說,女性只要過了能過兒童節的年齡,就可以正當地過婦女節了。”但我所懷疑的是,司法領域的定義是否與生活詞彙對應並且能夠同等意義地使用?司法解釋對婦女定義的標準是“具有刑事能力”,而這樣的標準在生活中是否能夠同等適用呢?誠如上文所言,在生活中“婦女”詞義縮小,不可逆地接受了社會規則的影響,如若我們的目的是促進婦女節的推廣和被廣大女同胞所接受,那麼堅持“婦女節”一詞的使用或許無法真正達到我們所期待的效果。

朋友圈中尚有人指責“在女性群體出於對‘婦女’詞彙內涵的厭惡而拒絕‘婦女’這個詞彙的同時,這個群體裡部分人的語言系統實際上已經接受了更有話語權的的一方的定義和標準,已經接受了一整套男性至上結構對女性的評價體系”。這種論調看似有理,但實則是對女性不友好的揣測。

我們必須承認男權社會的存在,也不得不承認我們固有的語言系統是在漫長的男性父權社會中成長起來的,社會規則影響著語言的形成和發展。接受這個詞彙?恐怕認同感不高。不接受這個詞彙?女性又被指責陷於男性主導的評價體系之中。那麼女性究竟該如何自處?解決方法是女性需要作為主體來創造出另外一套語言系統,語言和社會規則息息相關,要想改變語言首先要改變社會規則,需要女性擁有與男性同等的話語權。這樣的嘗試並非首創,20世紀60年代的美國女性解放運動就曾致力於消除語言中的性別歧視,比如將man-made改為artificial,將cameraman改為camera operator,然而我們也必須警惕,過多的語言上的改變會影響語言社會交際功能,“婦女節”的更名不可能一蹴而就,箇中的阻礙涉及政治、歷史文化的方方面面。

生而為女性,我並不悲觀。過往已成過往,我們無法指責既有觀念的固化,只能立足於當下,著眼於未來,我相信“女性”一詞能夠帶來希望,相信新型女性能夠真正擁有話語權,相信在這個兩性(還有第三性)建構起來的世界裡將不再是誰主導誰、誰附屬誰。我不願意讓“婦女”成為“婦女”,如果我們渴望“婦女節”擁有更包容的內涵,激發更龐大的女性自覺。是否在名稱上也能夠更包含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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