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女子在单位聚餐后不幸死亡,只因做了这1件事

痛!

又一位年轻女孩走了,95后,才20岁出头!

不!幸!身!亡!

尸体20天后被找到

又一女子在单位聚餐后不幸死亡,只因做了这1件事

湖北人当心!喝酒又出事了!又是喝酒酿成的悲剧!

生命教训!多次发生!

都看看吧……

95后女孩单位聚餐醉酒

独自回家,不幸身亡!

媒体近日报道,事发浙江象山

一名20岁出头的女孩小英

在公司聚餐中醉酒

结果坠入河中溺水身亡

其父母突遭

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巨大悲痛

将召集聚会的老板夏某诉至法院

那一日,公司老板夏某组织小英等几十个员工一起聚餐,非常热闹。聚餐间,小英和同事都喝了不少酒。

又一女子在单位聚餐后不幸死亡,只因做了这1件事

聚餐结束后,小英又和其他同事一起前往KTV唱歌至凌晨12点。从KTV出来,小英已经彻底醉了。她拦下出租车,独自回家。在这之后,就再无音信。

20天后,小英的尸体在城区一河道被发现,警方排除他杀可能。判断为溺水死亡,未予刑事立案

小英的父母认为,公司老板夏某作为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在小英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自我保护能力显著降低的情况下,理应将其安全送达家中。

但夏某放任小英醉酒后自行坐车离开,导致其溺水身亡的结果,未尽到其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有调解意向。经法院主持调解后,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夏某于一个月内支付原告因小英死亡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共计10万元;此后双方因小英死亡所产生的所有纠纷全部了结,双方均不再以此为由向对方主张权利。

谁也想不到一场单位聚会,却喝出了人命!才20岁出头的年轻女孩!

近日,也有人喝酒出事了!还是大学生!

福建一大学生喝太多酒,心脏停跳,大小便失禁!

4月20日晚

福建省第三人民医院急诊室,接收了一名20岁左右的小伙。他的身体冰冷紫绀,瞳孔散大固定,大小便失禁。医生上前一查,呼吸和心跳都已经停了。

“赶紧进行心肺复苏!”医生们立即行动,然而几十分钟过去了,小伙的心跳还是没有恢复到正常状态,医生们没有放弃,继续选择急救。

大约一小时后,小伙的心跳恢复自主跳动并趋于平稳。随后,小伙被送往重症监护室进一步救治。

又一女子在单位聚餐后不幸死亡,只因做了这1件事

上周五晚上和同学们在外头聚餐,喝了不少酒到了上周六傍晚,

同学们突然发现他很不对劲,这才慌了神,赶紧把他送往医院。

“心脏骤停和他饮酒过度有关。”该院急诊科一名医生告诉记者,酒精对心肌存在一定的损伤,尤其是酒后血管扩张,心率、新陈代谢就会加快,血压升高,容易诱发心梗、心绞痛等疾病。如果患者本身有高血压、冠心病,就更容易诱发心脏骤停。

此外,过度饮酒还容易造成酒精中毒、消化道出血以及呕吐物引发窒息等情况,这些都可能危及生命。

别以为,喝酒只是喝醉有风险!告诉你吧,劝酒有风险!

一起喝酒也有风险!

全国各地喝酒悲剧就发生多起,以下这些痛教训!警醒所有人!

聚会后男子出事故身亡,酒友遭索赔147万

2018年5月

在朋友家中喝完酒后,男子陈某骑着摩托车准备去上夜班,没想到途中撞到路沿石

当!场!死!亡!

又一女子在单位聚餐后不幸死亡,只因做了这1件事

陈某家属认为,两被告是陈某的朋友,明知当晚陈某要去公司上夜班,仍和陈某一起喝酒,并且在陈某喝醉酒后,没有尽到提醒义务,任由陈某酒后骑摩托车出去,有过错。

两被告都认为,死者陈某是成年人,他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这个责任,不应该算到他们身上。

法院:

两被告应承担10%的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死者陈某作为一个成年人明知道自己需要上夜班,还去朋友家喝酒,并且在酒后驾驶摩托车超速行驶发生事故,自身存在重大过错。

对此,其应当承担90%的责任。两被告作为同饮者,没有将死者安全送回家,放任死者酒后驾驶摩托车,没有尽到生命安全的注意义务,应当承担10%的责任。最终一审判决两被告共同赔偿陈某家属14万多元的损失。

以上只是冰山一角

这样的喝酒出事悲剧

已太多太多!

一个个触目惊心!

又一女子在单位聚餐后不幸死亡,只因做了这1件事

血的教训,惨痛的教训!

看完这些酒友们,你还敢任性喝酒和劝酒吗?

这些情况,酒友统统要担责!

虽然根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负损失,但在以下情况下,共同饮酒人也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01

因饮酒诱发疾病、伤残甚至死亡

又一女子在单位聚餐后不幸死亡,只因做了这1件事

明知醉酒人不能饮酒,在因喝酒的情况下引发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导致伤残、死亡的情况发生;

如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劝酒诱发疾病的,劝酒者无需承担过错责任,但给予公平责任原则承担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即劝酒者无论是否知道对方不能喝酒,都应承担责任,只不过前者须承担较大责任。

02

强迫性劝酒

又一女子在单位聚餐后不幸死亡,只因做了这1件事

在饮酒过程中有明显的强迫性劝酒行为,如言语要挟、刺激对方、强迫灌酒等,对于造成损害结果的,劝酒者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在明知对方酒后驾车而不加以劝阻情况下,一旦发生损害结果,同饮人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已尽到劝阻义务而醉酒人不听劝阻,同饮人则可以减轻或免责。

但同饮人知道醉酒人喝多,语无伦次、神志不清情况下,同饮者应劝阻其不要喝酒,在能够进行劝阻时却没有劝阻导致意外发生的额,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03

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

又一女子在单位聚餐后不幸死亡,只因做了这1件事

如果醉酒者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此时同饮者负有一定监护义务。

如果同饮者没有将醉酒者送到医院或让其到达有人照顾的场所(如家中),此时如果发生意外,则同引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关于喝酒,下面这些你一定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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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女子在单位聚餐后不幸死亡,只因做了这1件事

喝酒助兴虽好但不可贪杯

不要任性劝酒!更不要酒后驾驶!

这样可能会要人命,而且你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聚会喝酒,适可而止

生命只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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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峡导报、宁波晚报、人民日报、东南网、台海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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