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來50多名陪侍女郎來“旺”人氣 這家娛樂會所被責令停業整頓3個月

“本想多賺一點錢,想不到如今不僅損失更多,還違了法。早知如此,我肯定不會冒風險做這種事。”看著手中的處罰決定書,永康市某娛樂會所老闆胡某後悔不迭。5月5日,胡某經營的娛樂場所因非法提供以營利為目的陪侍服務,被公安機關處罰。

胡某經營的娛樂場所是永康市區一間規模較大的娛樂場所,營業面積約1983平方米,共有包廂30個。4月下旬,東城派出所在工作中發現,該會所可能存在從事或提供營利性陪侍的情況。經摸排暗訪,東城派出所於4月25日晚上,聯合治安大隊、巡特警大隊,對該會所開展突擊清查行動,現場固定證據後將胡某、10名陪侍人員和6名消費者帶回所調查詢問。

經連夜調查取證,民警發現該會所確實存在提供營利性陪侍情況。老闆胡某交代,會所此前陸續招了50多名女性陪侍人員,專門陪客人唱歌、喝酒,並向客人收取500-800元不等的陪侍費,胡某覺得,這麼做不僅能“旺”人氣,還能提高包廂消費。

4月26日,根據《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公安機關依法對該會所進行行政處罰告知和聽證告知。3個工作日後,胡某未提出聽證申請,公安機關於5月5日依法對該場所處以停業整頓3個月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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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娛樂場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得為進入娛樂場所的人員提供或從事以營利為目的的陪侍;第四十三條規定,娛樂場所實施本條例第十四條禁止行為的,由縣級公安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責令停業整頓3個月至6個月;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娛樂經營許可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此,警方提醒,廣大經營者應合法合規經營,勿心存僥倖,同時歡迎廣大群眾積極拔打110舉報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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