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地點二次酒駕被抓,周口一大膽男子被行拘, 你怎麼看?

無限溺愛尼糯米的A君


這名男子是在3月29號第一次酒駕被抓,暫扣駕駛證半年,然而在5月2號又在同一地點駕駛同一輛車被抓,這次面臨的處罰則是拘留5天,吊銷駕駛證,並處1000元的罰款,由此可見,酒駕的處罰還是相當嚴重的。


不僅如此,查酒駕的目的並不是為了處罰,而是為了更多人的安全,這些年隨著機動車輛不斷增多,我國酒後駕車的事故也頻發。在2018年的3月22號,山東淄博的一名男子酒駕撞人後肇事逃逸,事後才發現撞到的正是自己的兒子,但為時已晚,指認現場時痛哭流涕。因此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絕不能當做耳旁風。

酒精的麻痺會使人的感覺變弱,不知道輕重,在開車時更會隨心所欲,非常危險,因此喝酒不開車既是對別人生命的負責,更是對自己生命的負責。

總之,希望這名男子能夠徹底悔改,也希望更多的人不要有僥倖心理,酒駕危險,保護自己和他人,這也是非常淺顯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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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這些事兒


第一次被抓,怎麼還有二次呢。沒駕照還能開車嗎?這人可能有背景。


上善若水9799


這也是人才,看來現在的處罰還是太輕了


馮前進


處罰太輕!第二次酒醉駕,直接三年有期徒刑!


海吉文雅


這樣的就應該終身禁駕,不守規則,不長記性,嚴重威脅社會和他人行車安全。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對自己的生命都不負責,還指望他對行人車輛負責麼???

對這類人 罰款不是目的。不守規則送他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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