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普洱通報多起扶貧領域典型問題

昆明信息港訊套取扶貧資金、濫發津補貼、冒領生豬養殖補助……近日,大理州紀委監委、普洱市紀委監委通報了多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典型問題。

1、雲龍縣長新鄉套取扶貧資金揮霍浪費等問題

2012年至2016年,長新鄉黨委原書記姜學飛等人以簽訂虛假合同、虛增工程量、重複核報項目等方式先後套取扶貧、應急救災、一事一議等資金,用於私分、濫發津補貼、接待吃喝等揮霍浪費,造成331.14萬元國家資金損失。2018年9月30日,姜學飛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2018年9月30日,雲龍縣環保局局長施旭東(長新鄉黨委原書記)、縣委組織部正科級幹部楊彥德(長新鄉黨委原副書記、鄉長)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2018年12月4日,雲龍縣生態辦常務副主任羅圓根(長新鄉原副鄉長)受到留黨察看二年、政務撤職處分,白石鎮黨委組織委員楊雲霞(長新鄉黨委原宣傳委員)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長新鄉政府重點項目服務中心主任楊恆受到黨內嚴重警告、降低崗位等級處分;2018年11月29日,長新鄉黨委原組織委員趙東平受到書面誡勉問責;2018年12月28日,其餘6名相關責任人員受到書面誡勉問責。

2、洱源縣喬後鎮鎮長周洪斌違反廉潔紀律、翫忽職守問題

2014年1月至2018年12月,周洪斌在擔任喬後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在喬後鎮實施脫貧攻堅項目和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項目過程中,接受項目施工方請託,違規接受吃請並收受財物摺合人民幣15.25萬元;翫忽職守,導致喬後鎮實施的道路硬化、建房、人畜飲水等項目多結多付工程款177.04萬元。2019年1月21日,周洪斌受到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違紀款物予以收繳。

3、賓川縣職業高級中學套取扶貧資金濫發津補貼問題

2014年至2018年,賓川縣職業高級中學在實施貧困地區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項目中,虛列學校辦公用品套取資金濫發津補貼。其中,校黨支部原書記、校長趙家良本人違規領取2.62萬元,並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財物19.4萬元;校黨支部原副書記趙碧軍違規領取1.89萬元,並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財物13.33萬元;原副校長徐德華違規領取1.58萬元,並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財物4萬元;校招生就業培訓辦公室主任呂正操違規領取1.84萬元。2019年1月16日,趙家良、趙碧軍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徐德華受到留黨察看二年、撤職處分;呂正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永平縣龍街鎮羊街村黨總支原書記張紹忠、村委會原主任張忠德優親厚友等問題

2013年至2016年,張紹忠、張忠德將不符合條件的近親屬納入低保戶範疇,兩人近親屬分別違規領取低保金2.19萬元和0.34萬元;在精準扶貧中,張紹忠、張忠德不履行職責,致使羊街村向大村安置點的3戶未建房農戶發放建房貸款18萬元,向2戶未建房建檔立卡貧困戶發放建房補助3.4萬元。2019年1月3日,張紹忠、張忠德分別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

5、賓川縣金牛鎮大尖峰村委會虛報冒領生豬養殖補助問題

2016年,時任大尖峰村黨總支書記兼村委會主任舒家能、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周軍、村委會副主任廖永祥在扶貧養殖業補助項目實施過程中,夥同他人虛報冒領生豬養殖補助,造成國家惠農資金損失5.9萬元,其中舒家能虛報冒領0.8萬元、周軍及親屬虛報冒領0.15萬元、廖永祥虛報冒領0.1萬元。2019年2月27日,舒家能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周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廖永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6、景谷縣政務服務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楊揚,政務服務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永平鎮政府掛職副鎮長陶勇,政務服務管理局科員、永平鎮雙龍村駐村工作隊長、第一書記佟興華工作失職失責問題

2018年,在景谷縣脫貧摘帽決戰決勝脫貧攻堅關鍵時期,楊揚、陶勇、佟興華履行職責不到位,針對性開展強農惠農政策宣傳不到位;對群眾反映訴求處置答覆不嚴謹,排查組織化解農村矛盾糾紛不到位,工作失職失責,致使群眾不滿意,並造成不良影響。2019年3月20日,楊揚受到黨內警告、政務記過處分,陶勇、佟興華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

7、瀾滄縣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副局長、駐雪林鄉大芒令村扶貧工作隊員朱江,工業園區黨委副書記、駐雪林鄉左都村扶貧工作隊員魏宇亮,工業園區黨委委員、駐雪林鄉大芒令村扶貧工作隊員王海雲工作作風不實問題

2018年,朱江、魏宇亮、王海雲在駐村扶貧工作期間,未嚴格履行《雲南省駐村扶貧工作隊員管理辦法》關於“駐村扶貧工作隊隊長及隊員吃住在村,每年在崗時間不少於200天(含因公出差)”的要求,搞“走讀式”“掛名式”駐村,實際駐村開展扶貧工作分別為23天、45天、13天,工作作風不嚴不實,2018年12月28日,3人分別受到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問責。

8、思茅區倚象鎮納吉村黨總支履行脫貧攻堅主體責任不力問題

納吉村黨總支未能履行好脫貧攻堅主體責任,管理村組幹部不到位,主動作為、帶頭示範作用差,團結幹事能力不足,工作責任心弱,對脫貧攻堅工作推進緩慢無措施,全村脫貧攻堅工作推進不力,2018年12月8日,納吉村黨總支被通報批評問責。

9、墨江縣民族文化工作隊工作人員、駐壩溜鎮老朱村脫貧攻堅工作隊員楊錢睿失職失責問題

楊錢睿作為駐村包組工作隊員,工作責任心不強,作風不實,不認真履行駐村包組工作職責,對其所包的村民小組社情、民情不瞭解、不掌握,脫貧攻堅工作推進不力,造成了不良影響。2019年3月11日,楊錢睿受到政務記過處分。

10、景東縣漫灣鎮林業服務中心主任楊文芳、漫灣鎮保甸村龍潭小組組長李金樹失職失責問題

漫灣鎮林業服務中心對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支付、使用跟蹤監管不到位,導致保甸村龍潭小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管理使用不規範、資金滯留、賬目混亂,群眾意見較大,造成不良影響,楊文芳對此負重要領導責任、李金樹負直接領導責任。2019年1月6日,楊文芳、李金樹分別受到誡勉談話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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