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官司,無過錯方該如何維權?

離婚,感情沒了婚姻關係也就沒有繼續維繫的必要!

在我國,判定離婚的標準是:夫妻雙方感情破裂。

離婚官司,無過錯方該如何維權?

而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有很多,隨著時間的推移愛情也會轉變成親情,即便是感情沒了,因家庭生活的影響,沒有大的衝擊,雙方還是會繼續維繫婚姻關係的。

能夠走向離婚,總會有扯斷雙方婚姻關係的那個力的存在,可能是經濟問題,也可能是感情糾紛。也是因為種種原因,在《婚姻法》中有“過錯方”與“無過錯方”兩個概念。

離婚官司,無過錯方該如何維權?

過錯方:導致婚姻關係破裂的主要一方。

無過錯方:在婚姻關係中受到傷害的一方。

那離婚時財產分配以及子女撫養權問題上,法律對於雙方有什麼要求嗎?過錯方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什麼代價呢?無過錯方可以得到什麼補償呢?本篇跟善言法務一起了解下吧:

離婚中過錯方要賠償多少?

離婚官司,無過錯方該如何維權?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提出:具體的賠償數額要根據無過錯方的損害程度,雙方經濟狀況、當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綜合考慮。

1、法院會根據離婚訴訟案件的審理原則首先對雙方進行調解,如果無過錯方對過錯方的過錯給予諒解,過錯方也也願意接受調解,則雙方存在調解的基礎,法院會調解處理。

2、如果雙方確實矛盾無法調和,或一方堅持要求離婚,則法院一般也會判決離婚。

3、法院在判決離婚時會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無過錯方一定的照顧。

4、無過錯方也可以根據《婚姻法》第46條的規定提出賠償要求,具體的數額則要根據無過錯方的損害程度(包括精神損害)雙方的經濟狀況、當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綜合考慮。

因出軌導致離婚,過錯方怎麼賠償?

離婚官司,無過錯方該如何維權?

當事人收集了證明配偶有出軌行為的證據後,可向法院提起訴訟離婚,並同時主張過錯方給予離婚賠償。簡單介紹下出軌行為的離婚賠償標準:

出軌離婚賠償包括兩個方面: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一)物質損害賠償的包括:因收集對方有重婚行為證據的花費、起訴費、律師費等直接的物質損害。若查到配偶用夫妻共同財產給第三者使用時,亦可要求賠償。

(二)由於我國對精神損害沒有明確的標準。出軌離婚對無過錯方的精神打擊多少也無法確定。在實際操作中,出軌離婚要求精神損害賠償的可以獲得支持,但具體金額要按照實際情況來。

離婚官司,無過錯方該如何維權?

婚姻關係中有過錯方與無過錯方存在時,夫妻共同財產的分配是照顧無過錯方,過錯方儘量少分或者不分。孩子的撫養權問題要看雙方的經濟條件,生活條件,以及孩子的選擇等多方因素考慮,婚內出軌的人不一定對孩子就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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