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了,據說只有2%的人才知道貸款不批定金是可以退的!

房地產調控不斷出臺措施,包括首付,加息,限購等各種措施。其中購房貸款審批越來越嚴,貸款越來越難,由於很多人在政策出臺前就看好了房子並交了定金,根據新的政策內容,如果購房者沒有能力追加首付款,定金有可能被賣方沒收。如果購房貸款批不下來,購房定金能否退呢?下面小解來詳細的講解一下。

真相了,據說只有2%的人才知道貸款不批定金是可以退的!

1.因為政策變化,銀行不給購房者提供貸款導致與開發商或者業主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法履行,是一種不可預測的因素,不是買方單方原因造成的,買方可解除合同並要求退還定金或者購房款。退還定金的主要依據是更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因不可歸責任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不過,目前對於湊不齊首付款要求退定金的做法,業界還存在一定爭議。

真相了,據說只有2%的人才知道貸款不批定金是可以退的!

2.在三令五申要對高房價進行干預,多次發出房地產市場調控措施即將出臺的預警情況下,購房者應對自身的資金實力進行恰當評估。要儘量謹慎簽訂認購合同,以免陷入被動局面!如果已經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再去退定金或首付款,那就比較難操作了。因為購房合同中開發商一般都會約定“如果買方的按揭申請未獲批准或者獲得批准的貸款額度不足,買方應當自籌資金補足差額”。遇到這一情況,開發商都會要求買家自籌資金補齊首期款的差額,否則將面臨違約責任的制裁。(所以溫馨提醒廣大購房者在付定金認購房屋時需謹慎,更好事先到銀行對自己的資信狀況進行調查,以確定更高貸款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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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為了確保定金“安全”,購房者需要和開發商或業主、中介簽署什麼合同協議?

一手房《認購書》和《商品房買賣合同》都屬於格式合同,開發商一般都不會允許與客戶就具體條款進行更改,所以購房者在交定金認購房屋時需謹慎,更好事先到銀行對自己的資信狀況進行調查。此外,購房者還可與開發商協商向貸款指定銀行提供一份詳細的說明材料,請其進行初步審核,確定更高貸款額度,再交定金籤認購合同。

二手房買賣合同則相對靈活,購房者與業主可以協商說明因銀行貸款未獲審批導致成交失敗時,需要無條件退還定金,此類條款並不違反法律規定,這樣可以在更大限度上保障定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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