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檢察院)“靠傳銷致富,生活沒出路”——42名傳銷人員開庭受審

2019年4月23日上午,銀海區檢察院副檢察長吳國成以國家公訴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指控以張某梅為首的42名被告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2009年至2018年1月期間,被告人張某梅等42人先後以“資本運作”為名,將自己的親戚、朋友以投資做生意、旅遊等名義邀請到北海市進行考察,隨後以講課、“竄門”的形式向他們介紹“資本運作”傳銷模式和資金分配等內容,鼓吹“資本運作”是國家暗中扶持的行業,加入該行業可以獲得鉅額回報,誘使他們繳納申購款購買虛擬份額加入傳銷組織,從而形成上下線傳銷網絡層級關係。被告人張某梅、馬某軍等42人加入傳銷後,直接或間接發展的下線人員均超過30人,層級超過三級,其中,被告人張某梅、馬某軍、張某勇、任某芳、宋某青、徐某華、吉某君各自直接或間接發展下線人數已超過120人。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張某梅等42人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市檢察院)“靠傳銷致富,生活沒出路”——42名傳銷人員開庭受審

2018年以來,銀海區檢察院起訴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138人。傳銷為何屢禁不止,原因何在?出庭檢察官告誡大家: 所謂傳銷,是通過騙取下線錢財來實現自己非法獲利目的的違法活動。傳銷嚴重破環了國家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百害而無一益,因此,我們對於傳銷要堅決取締,對於參與傳銷的人要堅決依法懲處。本案中,很多被告人最初加入傳銷組織都是因親友以創業、就業獲高回報為誘餌,致上當受騙,受騙後又不甘心投入而繼續欺騙他人交錢加入,就這樣,一個騙一個,一環接一環,將很多求財心切的人捲入其中,他們只顧得眼前苟且,殊不知拖累了家人,甚至家破人亡。

檢察官提醒:參與傳銷,不會致富,傳銷最終帶來的是:冰冷的手銬和腳鐐,還有度日如年的漫長刑期。

(信息來源:北海市銀海區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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