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内无辜被撞,为何还被扣了12分?

5月6日21时许,江北新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接到警情:辖区某商场出口发生两车碰擦事故,一方驾驶人涉嫌酒后驾驶。

结局却逆转……

事故中队民警立先阳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双方驾驶人正相互指责争执不休。经询问,当事人陈某将车停在地下停车库出口,虽然开启了双跳,但由于余留空间较小,经验不足的王某在倒车时,不慎撞上了陈某的车头。双方下车查看车损,随即发生争执。

此过程中,王某发现陈某满嘴酒气。经吹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8mg/100ml,已经达到酒驾标准。

停车场内无辜被撞,为何还被扣了12分?

然而此时,陈某将手机预约代驾的记录翻出,辩称事发时自己正坐在车里等代驾。

通过调看现场监控,民警发现事故发生时陈某的车确实处停驻状态,但是陈某驾车驶至地下停车库出口的画面,也被清晰记录。证据面前,陈某委屈称,将车开到出口处是为了方便代驾找到自己,同时停车场内开车不应算酒驾。

温馨提示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