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强制办理门禁卡,不交物业费不准进家,是否属于黑社会性质犯罪?应否打击?

程林律师法医讲堂


物业公司虽然有权收取合理的物业费用,但只能通过合法手段进行收取,而不能通过不准业主回家等违法手段进行催收。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是“雇佣关系”,即业主雇佣物业公司来为他们提供服务,维持小区的秩序安全和环境卫生,并参与公共事务的日常管理。而相应地,业主既然接受了物业公司的服务,就应当支付相应的物业费用。如果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则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当然,即使业主拖欠物业费用,物业公司也只能通过合法手段进行催收,比如当面催缴、发送催告函、或者直接提起诉讼。毕竟在法治社会,大家都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行使权利,即使面对违法、违约行为,选择上也只能寻求公力救济,而不能过度使用的私力救济。

所以,物业公司绝对不能采取不让业主回家这种违法手段,对业主催缴物业费。当然,物业公司也没有权力把业主拦在门外,不准他们进入家门,这种做法本身就是违法的。物业公司不让业主回家,一方面构成业主对自己房屋的物权使用的妨害,系侵害业主物权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把业主拦在家门以外,也涉嫌构成非法拘禁,系对业主人身自由权的侵害。

试问,物业公司随便拘禁业主、妨害物权,这与黑社会又有何异呢?因此,业主应当使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让物业公司再横行霸道下去了。


冰焰


程林律师法医讲堂先生(女士):对于你提出的“物业公司强制办理门禁卡,不交物业费不准进家,是否属于黑社会犯罪,应否打击”的问题,我提出一些看法,咱们共同商榷。

根据你的提问,你小区有物业存在,说明70--90%以上的业主是拥护物业公司的服务并缴纳物业费,物业的服务也是受欢迎的。不然,全小区的业主都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无利可图还会为你小区服务吗?早就夹包滚蛋了,这样也就不会出现你所提的问题了。

当然,前期物业公司是开发商用的(但这是我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在业主收房时一般收一至二年物业费,当个时候如房子全卖出,业主又全收房,这段物业费肯定是能百分之百收全,这个时期业主与物业因为服务产生矛盾比较突出(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物业公司一般不会出现,出现问题的大多为那些挣钱就走小开发商建设的小区)。过后就没准了,大部人都能交费,一些在享受物业服务时感觉不满意的找出理由不交费,这部分人与物业的矛盾解决后也能交费。当然也有小部分无理由不交费的,这些人就是要占交费业主的便宜,不交费享受物业服务。我们小区原来有物业时,就有一些无缘无故不交物业费的人。现在没有物业了,垃圾清运由县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这些人就连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向每户居民收取的48元/年垃圾清运费也不交。实际上这些无理由就是不交费的人,不仅是物业公司的债务人,同时也是按时缴纳物业费业主的剝削者。

受他们不交费的影响,物业服务的质量肯定会下降。实际上这些无理由就是不交费的人才是应该被大家唾弃的,你说对吗? 但是后期就得业主委员会在征得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的同意,公开招标新的物业公司了,你说这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业主委员会招聘新的物业公司,他能不交费吗?

下面我以小区业主的经历回答你这个问题。我原来住的是多层楼的小区,在没办房证之前,物业是开发商招来的,且不说服务如何,我们缴费至十二月末,办完房证是八月末,他这物业九月初就走了,我们这些业主们已委托律师到法院起诉,要求退回多交三个月的物业费。现在是我们几位老年人充当志愿者,为小区的环境卫生辛勤劳作着。哪号楼供水供电供气出了故障,就由哪号楼的业主自己解决了。我们小区这个物业虽然属不上黑恶,但他的这种行为是不诚实守信的表现,应在打击之内。孙子住的小区是高层,在单元入户门、电梯也加装了门禁,业主凭刷卡进入,很安全。开始时收物业费也很难,后来经过几次供水供电电梯事故,业主们感觉物业服务尚可,加之小区业主委员会几位的相互沟通协调,前几天收今年的物业费三天就收齐了。这个小区的物业知道谁是衣食父母。

看来你可能就是那百分之几不交物业费的业主之一。你知道吗,你在小区居住无理由不交物业费,这种行为是在变相剥削已缴纳物业费的业主们。

你可能要说,物业没为我服务,我用水用电用气交费了,供水供电供气和电梯等与楼房相关的配套设施是我买房业主的,对,这谁也否认不了。不过我问你,小区供水管道和二次供水加压、供热管道和二次加压、燃气管道、供电线路变压器、污水排放化粪池、电梯维护谁来管?你是把钱交到自来水公司、供电所、供热公司和燃气公司了,但你家是专管专线吗?是不是得通过小区所有业主共有的公用管、线?你家的生话垃圾由谁给你运出的?你家的污水污物是不是排放到小区的化粪池里了?排污管道、化粪池堵了满了谁清淘?这些不都是由缴纳物业费业主雇佣的物业管的吗?你不交物业费,不就是在剥削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吗?

你也应该知道,供水、供暖、供电和供气等部门只管到小区入网接口处,接口内到各住户是小区管理的。不是你交了费这些供水、供暖、供电和供气等部门就管理到你家的。不信你试试,哪天你家触电保安器坏了看看谁给你换或修。

在单元入户门、电梯加装门禁,防止外人进入,从小区安全方面确实有了很大改善,但也为那些外出忘了带钥匙和磁卡的业主带来了不便。但还是利大于敝,毕竟出门忘带钥匙和磁卡的事是极少发生的。依我看物业公司在大多数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在单元入户门、电梯加装门禁就是正确的,也可理解为督促象你这样只享受物业服务不交物业费的人交费的一个无奈的手段,也是广大缴纳物业费业主的心愿。总之都是被你这享受着物业服务不交物业费的人逼的!

这里需要普及一个知识点,就是电梯是有产权的,就像你自己买的房子一样,在购房之日起,电梯的产权就是业主的了,业主有使用电梯的权利,它并不属于物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属于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也就是说,物业给电梯设置刷卡需要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的同意,物业就不违法也不违规。

我们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在小区居住就要做守法尊规的优质业主,享受祥和的小区环境和优质的服务。千万不要做因私欲得不到满足而抗拒缴纳物业费而去变相剝削已交纳物业费业主们的劣等公民。对服务不到位的物业提出改进意见,对屡教不改的坚决辞退,对涉黑涉恶的物业要向公安举报。

你冠名“程林律师法医讲堂”,肯定是一名精通法律之人士,你说仅凭你不交物业费不给你发入户磁卡,就把物业定为黑社会犯罪,在法律上能站住脚吗?

奉劝你一句:你虽冠名“程林律师法医讲堂”看似懂法,但是你经常以私欲得不到满足而去抗拒法律法规和乡俗民约,就离被正义打击不远了。

当然,如小区雇佣的物业公司及从业人员涉嫌黑恶,我们就应当积极主动地向当地公安部门举报,把他们绳之以法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爱我家214230147


我记得去年好像是在德州,有一个小区物业也很霸道,没有买车位任何车辆都不准进小区,哪怕是小区的业主也不行,而且结婚的婚车都不允许进。前一段时间,著名相声演员大兵,也把自己所在的小区物业给告了,原因也是物业涉黑不办事。

现在的很多小区,都没有业主委员会,即便是有也没有多大作用,物业基本上是想干什么干什么,不会去考虑业主是否同意,收费时和你讲规矩,但在履行物业义务时打马虎眼,要钱的时候比谁都积极,帮业主解忧时比谁都拖拉。

实际上现在很多物业的管理都十分混乱,它们存在的最大职能就是收费,保洁的主要工作不是打扫卫生,而是到各家门口去捡纸壳,而且保洁之间还因为抢纸壳的事情打架,楼道的垃圾不及时清理,但出现纸壳和废品时比谁都积极。看门的保安,把小区门口的车杆一升,人就坐在保安室里玩手机。小区里车辆碰了刮了调监控,摄像头不少,没几个管用的。像这样的物业,凭什么收取物业费?

不交物业费是违法违规行为,是不被允许的,但有一个前提,物业管理公司必须明白,物业费交到你们手中,是让你们行管理服务之责,如果你们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那么业主是有权拒绝交纳的。


元芳有看法


我所在小区,以前是业主自治,我老爸当时是业主委员会成员,当时自助物管费按0.35收取,费用用于小区打扫卫生及大门保安费。但因小区曾发生几次盗窃,造成部份业主拒交自助物业费,而业主委员会主任借机私自牟利,或收取的自助费不上交,最后被驱出业委会。此人被驱出后,对我父亲怀恨在心,不断散发对业委会不利言论,造成个别不明真相业主也跟风不交自助物管费,结果物管费欠费越来越多,造成30多万元难以收到。业主委员会曾咨询法院想告欠费业主,但法院告知不予立案,法院依据是业委会代表业主,现业主欠费,哪有业主告自己的?面对告不能告,运营难以为继,最后找所在地居委会,居委会建议承包给有资质的物管公司,并让业委会公章交到居委会暂管。第二天业委会一成员举荐了一家物管公司,但该物管公司接受条件是涨价为0.5元,并不承担前期欠费收缴,最后合作未谈成。但没过几天,物业公司在居委会主导下,强行介入接收小区物管,居委会并将公章交给物管公司。现在该物管公司已在小区运营几年,除了物管费凭添几角外,服务质量并未改善多少,我以未与物业公司签服务合同为由拒交管理费,当然也有一些业主想法同我一样,也拒交物管费,因该物管公司介入,造成前期自治费无法追收,此欠费如收到,完全可以用在小区公共条件改善上。目前,小区业主们怨声载道,但因业主是散沙而无法改变现状。因小区公共面积较大,物业公司靠收取停车费及部份业主物管费运营。我叫物管公司去法院告我,如败诉分文不少,但物管公司却又不去告。

我以为,业主自助管理,总体服务质量与物管公司无多少差别,费用更低,并有盈利,但业主委员会成员很关键,必须是有无私心热爱公益事业的人,另外,小区如交居委会管理,应是最佳方案,一方面拉近基层与业主的关系,小区业主只需交少量请打扫卫生的,大门门卫完全可以外包给保安公司,业主委员会只需发挥坚督作用即可,但政府也应岀台相关文件约束基层,杜绝不作为甚至乱作为,只有这样,和谐的社区局面才能真正打开!


贵州山货


物业本来就是为全体业主服务的公司,做任何决定前必须事先公告听证,如果是为全体业主共同利益安全出发为考虑的话,相信大部分业主都会支持与认可,少数服从多数嘛,但物业不能擅作主张把自己当老板来发号施令,这就本末倒置没分清大小王。为何现在这么多业主都要求取消物业公司,就是因为物业太过霸道,你一个打工的却对主人幺五喝六的,不让你滚蛋留你干嘛呢。再有就是物业收费积极,该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却推三阻四服务效果不能令业主满意也是重要原因之一。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物业公司的吃相却实难看,如有的业主明明二三个月都不在家,电费却比平时在家还多的多,水费也有。还不让业主查看电表。威胁业主不交电费就停电。真不知谁给你们的狗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可物业却绞尽脑汁地想压榨业主,久而久之自然臭名昭著。


明月松7


门禁卡是物业的收费卡。做地收费之卡。不缴费门禁卡升级。再不缴费,物业会说你是老赖了,给你上黒名单了。业主们还是缴费吧!这是国家出台《物业管理办法》并安排就业的由老百姓出钱买为小区服务的企业的人员。全国有八百多万人在这个行业里生存。新时期了,改革开放四十年了 ,物业的出现我们不习惯也要习惯。他们也是人 ,也需要生存,国家如何安排他们也是有难处的。大家接受了物业的收拾垃圾的服务,出点钱也算是对他们劳动的付出回报吧!他们盈利了也算是我们对国家的一份贡献吧!想让社区和街道来管理物业服务,他们是不会管的那么具体的。这茬干部不是五十年代的那个时期的干部了。这个行业取不取消,还得靠国家随着国家的形势与发展和深化改革来实现。


暖洋洋286689223


这么简单明了的问题在扫黒除恶的现在形势下还有必要这样问吗?小区是业主们安居乐业的地方,也是业主们自己的家园,是法律法规规定和赋予权力的业主住宅,这是何来的物业土匪?何来的物业流氓这么狂妄?门禁卡应该无条件的给业主们提供,而且必须服务于广大业主们,没有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业主们回自己的家园!借此机会想继续敲诈勒索业主,就是土匪流氓无赖行为,必须坚决制止和纠正,并及时报警处理,如若得不到立即解决,就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采用革命手段予以处理,后果由流氓物业自负!只有消灭当今社会的流氓渣滓——物业,人民群众才能安居乐业!应该坚决打击物业横行霸道的胡作非为。


睿眼云鹰


针对这个问题,有点发言权,因为刚好有个朋友给扫黑除恶督导组举报过,过程真是一言难尽也可说是惊心动魄,请大家若是想举报,读完再仔细思考再决定。首先,对于黑恶势力极其保护伞的认定不是说以百姓的标准来看的,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即使普通百姓感受到被欺压被威胁甚至受到伤害了,但是不能认定就是恶势力。因为扫黑组明白无误的告知,举报物业是居民纠纷,无论发生了什么事也不被认定为恶势力。其次,如果举报恶势力极其保护伞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实名递交举报材料,并且,注意啊,这个很严重,举报材料所反映的问题,若经过调查是不存在的问题,那么举报人要承担法律责任。这个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举报的人或事情,必须有证明资料,书面资料,也就是证人证物,时间地点,若是没有,那就被认定是捏造事实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怎么样?明白了吧,物业无论做了什么,都属于民事纠纷,举报,风险很大的。所以,个人观点,洗洗睡,静静看,千万别冲动,理智的看吧,静静的看吧


前有虎狼


物业费标准谁定的?合理吗?它们依仗谁的权利撑腰、制定超出法律人权标准对住宅区横行,全国打住户,锁车辆、断电断水、出租小区公共场地,收取推销广告费用等等现象时常发生,严重的干涉和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和社会和谐发展,有些案例表明;物业的关系网在金钱利益驱动下、逐步形成带有"黑"的性质!望中央制定充分发挥居委会的基层组织的作用,出台物业业主委员会章程、参与物业管理。取消以金钱利益为目的“物业管理服务公司"!!!


用户8530066657516


现在的物业公司不做为,收钱非常极积,小区的事根本不管不问,只能见到保洁工。现在的车库,存个自行车电瓶车收费相当高,根一线城市持平,价格他们定,他说多少就多少,不存推走。他们就是这样的专横。小区收费不按国家相关政策,每平方价格他们定。车辆仃在小区内,每月90元,你的爱车如划伤等问题,他一概不问。小区里的一切都属于业主的。收费是可以,这些钱应该用在小区里的建设。同时应该张榜公佈,一季度或一年收入多少,用了多少。房屋需要维修,找到物业部们,他们总是有理由,这个不属于他们。我的观点是,小区应该通过有关部门联合进行考察,能达到几级小区,出个指导价,同时要有多人参加,一防里边有奸细。我认为,物业必须政帝,交给社区居委会管理最好,小区里有什么问题,他们会第一时间赶到协调勾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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