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NBA球员大虫罗德曼放到现在的联盟是什么水平?

莎莎妹丶


简介:罗德曼1961年5月13日在美国新泽西州出生,在1986年NBA选秀中于第二轮第27顺位被活塞队选中,司职大前锋,绰号“大虫”,身高2.01米,体重95公斤,14年职业生涯一共效力过5支NBA球队,其中活塞7年,马刺2年,公牛3年,湖人和小牛各1年。常规赛911场场均出场31.7分钟,得到7.3分13.1篮板1.8助攻,11次进入季后赛,活塞6次,马刺2次,公牛3次。穿过的球衣号码:10,70,73,91四个号码。其中10号球衣在活塞队退役。在1999-2000赛季为小牛效力12场比赛后宣布从NBA退役。


个人荣誉:5次夺得NBA总冠军,2次入选NBA全明星阵容,2次入选NBA最佳阵容三阵,2次当选NBA年度最佳防守球员和,7次入选NBA最佳防守阵容一阵,最牛逼的是在1992-1998年连续七年获得NBA篮板王称号。2011年还入选了NBA名人堂,也是历史上唯一一名仅仅依靠防守就能取得这么高成就的球员,至今他的成功也未曾被复制。

在罗德曼的职业生涯中还充满着很多奇葩的数据,基本都是和篮板有关的,比如:加盟马刺后的第三场比赛就拿到13分29篮板,还有做到过的6分30篮板,7分31篮板,8分32篮板等众多奇葩数据,尤为突出的是马刺时期的对阵黄蜂的一场比赛,竟然得了0分28篮板,由于他在当时有着出众的争抢篮板能力,也被人戏称为“篮板痴汉”。

他除了有着超强的抓板能力以外,还是一位备受争议的球员,负面新闻倒是有不少,经常然不同颜色的头发,还和乔丹打过架,踢摄像师等等对自己很大影响的行为。还有就是私生活也不检点,经常活在女人堆当中和麦当娜一起过,也和卡门有过七天的婚姻经历,之后便提出离婚,最终两人也在五个月之后正式离婚了。对于罗德曼来说,也许感情就是一场游戏,厌倦了就下一位。,所以也没人猜得透他的想法。

再来说说他的能力,罗德曼在巅峰的时候,是场上机动性很好的一名球员,可以防守场上的任何位置,以大前锋的身体干着中锋的事情,直接把抢篮板这项工作发挥到了极致,他与乔丹、皮蓬组成的三巨头可以说在联盟当时几乎是无人能敌的。罗德曼不仅有灵活的机动性,还有协调性、柔韧性,也有很好的弹跳速度,直接是把篮板和防守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境界。他还拥有着很高的篮球智商,据说他平时还会经常观看比赛录像,来研究对手球员出手后球的转速转向和落点,对于我们来说,肯定是觉得非常的不可思议。还有他学三角进攻也只用了一个小时,而且对自己有着精准的定位,既然得分能力不强,就专注于抓篮板,种种迹象表明,他的篮球智商确实高于常人。

那么,巅峰时期的罗德曼,放到现在的联盟上,到底会是怎样呢?坦白说,身高只有2.01米的罗德曼在现在的联盟上最多也只是个SF位置的,估计还会相对来说有点矮,因为现在的竞技水平,运动能力,还有球员的平均身高都比以前要高出不少,所以这样的可比性其实意义不大。如果真的在现在联盟上,罗德曼也难以和小乔丹、霍华德这样的球员去对抗。但是凭借着他对篮板球的天赋和专注度,依然可以在如今的联盟上取得不错的篮板排名,但肯定不可能再是七年的篮板王了。


青峰丨解球


“大花虫”罗德曼,再战江湖的话,会是NBA乖乖仔们的噩梦。

首先,罗德曼登录NBA的时候,就已经25岁,1986年第2轮第3顺位(总第27顺位)被活塞选中。他被当做小前锋来使用的,在拥有比尔·兰比尔,伊赛亚·托马斯,维尼·约翰逊的底特律坏小子军团中,罗德曼根本排不上号。在大哥哥眼中,他才是乖乖仔。罗德曼天生展示出来的天赋是对进攻毫无欲望,逐渐培养出了防守欲望,曾记得灌篮高手中常说的一句话“得篮板者,得天下”,不知道这句话是谁喊出来,但是罗德曼是将这句话发扬光大的球员。可以确认的是,灌篮高手中的樱木花道原型,就是参照罗德曼,两人号码都是相同的10号(罗德曼在活塞时期的号码就是10号)。

罗德曼在NBA效力14个赛季,场均总共出场911场,首发573场,在场均31.7分钟时间内,只能得7.3分,怒摘13.1篮板。职业生涯前4个赛季,场均篮板没有上过10个,后面的10个赛季,场均篮板没有低于过11个,低的赛季是1998-99效力于湖人,只拿下11.2个篮板。最高的篮板赛季是1991-92效力于活塞,场均拿下18.7个篮板,其中6.4个前场篮板,12.3个后场篮板。罗德曼的特点是防守积极,擅于利用身体对抗,又很有头脑,可以有效激怒对方球员。这一点,肯定有人反驳,毕竟罗德曼很多情况下都是6犯离场,而且技术犯规也很多。可各位看官,罗德曼从来没有缺席过任何一场关键比赛,在关键比赛中,罗德曼精神异常集中,保护后场篮板。在防守端,罗德曼并不擅长盖帽,由于身高只有2.01米,职业生涯场均0.58个盖帽,最高的一个赛季也就只有0.93个盖帽。想想看,从30岁到38岁,篮板球场均15个,最后一个赛季,在达拉斯小牛(现在改名叫独行侠),12场比赛,场均14.2个篮板。

将抢篮板发展成艺术

都说投篮好看,就像一件艺术品。罗德曼将抢篮板这门技术活,也发展成为了艺术。在罗德曼面前,别人的篮板充其量叫拿篮板,捡篮板,只有罗德曼的篮板,才能叫抢篮板,抓篮板。曾经记者采访罗德曼,为他为什么篮板抢得多。罗德曼的回答是,赛后看比赛录像,他就研究对方球员的投篮轨迹,脑海中判断这球的不进弹出来的轨迹。他坚信,每个投篮都不进,他要抢下所有不进的篮板。

除了抢篮板之外,罗德曼成名作,是平行地平线救球。舒展的身体,不顾个人安全,将球救回。说白了,就是一个篮板球要弹出界外了,要是放别人眼里,就算了,反正球权是自己球队的。到了罗德曼眼中,每一个篮板球,就是他的荣誉,可以自己不进球,但不能让篮板球溜走。

球场内外,花边矛盾不断

“大花虫”的爱称,可不是浪得虚名。场内,罗德曼心情不好就染头发,不是单纯的红色变黄色,黄色变绿色,而是各种颜色的混合体,那脑袋,看着就跟个花骨朵似的。罗德曼暴脾气,也不是人见人怕。为救一个篮板球,飞出场外,因为边线记者抢了篮板球下落轨迹,导致罗德曼没抢到篮板球,愤怒的他一脚踹向记者。这都不叫事。动不动就场上打个架,在场边看个报纸,缺席训练课。要不是有一手抢篮板的绝活,估计没有任何一支球队能受得了这样的“大花虫”。

至于场外,现在闹的最凶的哈登,汤普森,在罗德曼眼前,都是小儿科。应该感谢卡戴珊家族成名比较晚,没有赶上“大花虫”巅峰期,以“大花虫”的功力,可以全歼卡戴珊家族。罗德曼的女友有麦当娜,卡门,就这两位人物,足以灭掉一切花边女友的气焰。更绝的是,罗德曼还能自己穿婚纱,和自己结婚。这在当时,神啊,这个男人太疯狂了。

最近比较火爆的是,罗德曼的好朋友清单,新增朝鲜领袖,金正恩。先后4次出访朝鲜,创立篮球训练营,与金正恩称兄道弟。

如此传奇的一生,“大花虫”罗德曼把一个市井长大,穷困潦倒,没有经历过良好教育的小男孩,演绎成了一部传奇。他,可敬,可笑,不是一个学习榜样,但他,活出了真正的自己。


如果电影


对于老球迷而言提起罗德曼首先印入脑海的必须是咱们的青春《灌篮高手》,红头发的愣头青樱木花道相传就是以罗德曼为原型,球场上的他激情无限,是篮下最好的守护者,身高也并不能阻止他拿到最佳防守球员和篮板王,算得上是NBA历史的奇迹!以201公分的身高来与大梦,尤因和罗宾逊相抗衡,这简直就是无法想象的。

球场上的罗德曼就像是一位彻彻底底的篮球混蛋,让任何与之对位的球员都吃尽苦头,甚至连自己的队友都没放过,说到这里在性格上倒是和当下的追梦格林十分相似,但很明显的是格林还远不到那个级别。古者今来是球迷们最喜欢讨论的事情,我们总是幻想着乔丹,麦迪在当下可以拿到多少分,在数据已经爆表的今天,罗德曼又能打出怎样的表现?与远古时代不同的是如今的联盟则更加重视进攻,无论是内线还是外线缺乏投射功底都只会面临淘汰,这对于罗德曼而言显然是个巨大的挑战。在这里大猫就来为大家整理一个下限和上限,希望各位看官勿喷:

下限球星:TT-汤普森

在詹姆斯离开了骑士之后TT直言自己会成为球队的新领袖,并将球队连续带入总决赛,好吧这是本世纪最大的笑话,只是抛去队友不佳之外,TT的表现则无可挑剔。作为当下最为疯狂的前场篮板者,TT曾用铁血内线蓝领统治力为骑士带来了第一座总冠军,即便在其生涯中也只有一次篮板上双,但是提到最佳篮板手他的名字是不可被忽视的。与罗德曼相似,TT是场上舆论制造者,篮板就是他存在的价值,在进攻端也同样的不灵光,以罗德曼的身体天赋,最次也应该是八贤王!

上限球星:加强版德拉蒙德

自霍华德之后唯有庄神在篮板上做到了统治级别,在最近两个赛季里他的场均篮板数都达到了15+,几乎与自己的得分做到了同步。与罗德曼不同的是庄神在进攻端也有着自己独特的一套,在拥有出色的吃饼嗅觉同时他还具备着不错的个人进攻能力,虽说单一却十分有效,这也让他的场均得分自新秀赛季后就没有低于过13.5分。巧合的是一切就像是一种传承,罗德曼在活塞成名,而庄神自进入联盟就一直在活塞效力!


对于罗德曼这样的球星我们根本不能放有很大的期待,在进攻为先的今天他甚至无法稳坐球队首发出战36+分钟。与NBA历史上众多出色防守者不同的是罗德曼是一位彻彻底底的进攻黑洞,在当下这无疑是致命的。在大猫看来,罗德曼若在当下成为TT的几率要远高于成为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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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猫羊


身披稀奇古怪的球衣号码,头顶五颜六色的头发,夸张的抢篮板动作,不屈不挠的性格,使得“大虫”罗德曼总是另类一般的存在。进攻端不来电的特性使得罗德曼对于篮板球十分痴迷,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篮板痴汉。身高2米01的丹尼斯罗德曼如果放在现在联盟这个小球时代,他能打出怎样的水平呢?

我的答案是,罗德曼若放在现在联盟依旧会是任何一支冠军球队的重要拼图,一位顶级的蓝领球员。罗德曼生涯5次获得总冠军,2次获得最佳防守球员,7次入选一阵,最为难得的是他连续7个赛季荣膺篮板王!可以说,罗德曼的成功几乎是依靠他在防守端的贡献,所以就算是新时代的冠军球队,依然需要这样的球员。



不占球权,防守能力强,态度积极,这样的“篮板痴汉”在进攻为先的小树时代也会有他的一席之地,小球进攻的三分球固然厉害,但只要手感不佳,篮板球的保护就成了重中之重,多一个篮板就多一次进攻机会。罗德曼虽然投篮能力不强,但他在防守端机动性和对抗能力都不差,他可以换防任何位置,这一点也很契合小球球风。


罗德曼可以说是进攻端的黑洞,在鼓励进攻的当下,罗德曼很难保证有场均36分钟以上的出场时间,这就意味着他的篮板球数据将会大打折扣。当然,如果能在勇士这样的进攻强队中,罗德曼的作用将会放大,因为他并不需要进攻,防守和篮板才是他需要做的,也是他最擅长的。

综上所述,哪怕是巅峰时期的罗德曼放在现在联盟,他也未必能拿到篮板王,如果放在实力一般的队伍中,罗德曼充其量也就是一个加强版的特里斯坦-汤普森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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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文专区


看到现在的追梦格林了吗?

现在的小球年代,是不是挺牛X的(当然会有人说是受益与勇士的体系)

但至少在防守端还是联盟前10的存在吧!

好了说回大虫罗德曼,如果他在现在那就是追梦plus。比格林更强,更聪明的防守,同样也是比格林更强(至少投篮命中率说明了一切)。


热爱篮球的大哥哥


我特别佩服和鄙视那些屁大个问题就长篇大论的所谓创作者,不就是为了赚点名气点数吗?这个问题有什么复杂的,罗德曼是球商最高的球员之一,能在那个群众辈出的时代成为全明星、最佳防守球员,在这个平淡无为的时代,只要他想,能成为超级脏比格林*10的球员


干华北寒松他妈


第一节就会下场,或者把对面几个人气下场


风调雨顺陈鑫


防守大闸,高球商。

挑衅对手核心内线,大有“互相伤害,一起出场”的用心。

进攻段可以忽略不计,防守强硬,脚步扎实,小动作,假摔,垃圾话,无一不精。

篮板痴汉,精力充沛。


风非凡0628


前NBA球员罗德曼,打球时活力十足,特别是在防守端,拿过最佳防守球员奖项。篮板能力強得令人发指,在现在打球也许会拿到20+篮板,内线球星的噩梦。


用户2209816295665


如果还年轻,对付现在没有高大中锋的Nba抢个老板没什么压力。根本不用胳膊肘子,也不用推人。因为现在都体毛犯规。更有利于罗德曼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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