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应武,请尽快把赊购的饲料款结清!(2019年05期09)

郭应武,请尽快把赊购的饲料款结清!(2019年05期09)

姓名:郭应武

性别: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东山镇水南路

案情介绍:2015年10月,郭应武在某饲料店处赊购饲料,欠下饲料款34200元,郭应武立下欠条一张,承诺于2015年12月30日之前付清。2016年4月,某饲料店向郭应武购买母猪一头,茶叶4斤,合计1600元,双方同意折抵欠款,郭应武仍欠某饲料店32600元。经多次催收无果,某饲料店遂诉至法院。上犹县人民法院对某饲料店与郭应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2016)赣0724民初12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郭应武支付某饲料店饲料款32600元及逾期利息。判决生效后,郭应武仍未按期履行。经某饲料店申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立案时间:2017年3月22日

执行案号:(2017)赣0724执201号

执行法院:上犹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16)赣0724民初12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郭应武支付某饲料店饲料款32600元及逾期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被执行人郭应武至今未履行。

联系举报电话:0797-7132489

此信息独家授权今日头条发布,如需转载,请联系执行法院,自行转载需承担法律责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